关于安徽省直第十一轮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提供GMP证书的通知
关于安徽省直第十一轮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提供GMP证书的通知
各投标人:
在安徽省直第十一轮药品集中招标信息审核中,发现部分生产企业的GMP证书已过期,企业反映新的GMP证书仍在办理当中。
经请示有关部门,现要求各企业务必在2006年2月12日17:30前,将更新后的GMP证书递交至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届时仍未提供有效GMP证书的投标品种,无论投标信息确认与否,均作为废标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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