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红外辐照治疗装置等设备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红外辐照治疗装置等设备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1、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已落实一笔资金,用于支付红外辐照治疗装置等设备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设备名称及数量:
第1包: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贰台(包件预算:人民币32万元)
第2包: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贰台(包件预算:人民币40万元)
第3包:超低温冰箱等设备 壹批(包件预算:人民币98.5万元)
第4包:生物显微镜壹批(包件预算:人民币36万元)
第5包: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等设备壹批(包件预算:人民币13.4万元)
第6包:紫外线光疗仪(uva1局部)壹台(包件预算:人民币50万元)
第7包:紫外线光疗仪(308准分子光疗仪) 壹台(包件预算:人民币50万元)
第8包:电动式骨手术器械 壹套(包件预算:人民币7万元)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接到医院通知后30天内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1)微信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完成信息注册,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zhaobiao@dongsong-cn.com),并将材料寄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 200002
代理机构联系人:瞿佳枫、王瑢
电话:***-********转8612、8618
传真:***-********
户名: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 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招标人: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地址:上海保德路1278号
邮编:200443
联系人:张仁杰
电话:********
传真:/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所投包件预算2%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21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0:3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并于2021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0:30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6、注:请额外再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标准:
(1)投标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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