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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福州金山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2年度福州金山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2年度福州金山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021-09-2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金山小学
乙方: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CZX[GK]*******的2022年度福州金山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服务期内,物业服务涵盖校园所有建筑及公共区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乔灌木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绿化服务标准、清洁、保洁服务标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599496 |
1-2 | C0810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对于外来人员,及时进行询问、确认、登记方可进入校园区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全面做好校园各项安保工作,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对重点部位、教学楼进行重点巡视并记录情况,对各项应急措施与方案进行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保障现场秩序安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校区门岗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对持有工作证、佩戴校徽或持学生证的师生给予通行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418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壹万柒仟玖佰玖拾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即按合同约定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398号;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并完成履约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绿化服务标准 1、绿化、乔灌木养护标准 1)乔灌木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2)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型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3)枝叶无病虫害,无害虫; 4)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状,摇动现象; 5)无裸露土面,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平方; 6)无残留垃圾,无黄土裸露; 7)生长不良苗木或枯死苗木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 2、草坪养护标准 1)每年绿期达360天; 2)草坪平整,留茬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 3、草坪修剪服务标准 1)剪割后整体效果平整,无明显起伏和漏剪,剪口平齐; 2)障碍物处及树头边缘用割灌机式手剪补剪,无明显漏剪痕迹; 3)四周不规则草边及转弯位无明显交错痕迹; 4)现场清理干净,无遗漏草屑,杂物。 4、杂草清除服务标准 1)草坪没有明显高于15cm的杂草; 2)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杂草; 3)整块草地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 5、乔灌木养护服务标准 1)乔木生长健壮,形态整齐,无凌乱枝条和冗长枝叶,灌木株形整齐,植物轮廓清晰,修剪面平直整齐,棱角分明; 2)没有长30cm以上枯枝黄叶,折断枝,修剪残留枝; 3)正确施肥,喷药,无明显病虫害; 4)乔木基部无30cm高以上萌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5)灌木脚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杂物,无严重黄叶,积尘; 6)乔木修剪截口与枝位平齐,直径5cm以上要封蜡。 6、租摆时花养护服务标准 1)无残花,黄叶,无高出花面的竹簦,杂草等; 2)花盆摆放整齐,盆内无杂物,最外一圈面对客人的盆边整洁美观; 3)整个花坛待换花不超过1/2; 4)地栽时花生长良好,无杂草,无秃斑,边界分明,边界草不蔓入时花境内; 5)明显病虫害,大叶时花叶面无虫口; 6)无缺水干旱现象,植株生长良好。 7、绿篱养护服务标准 1)造型绿篱轮廓侧面垂直,平面水平,无明显缺剪漏,无崩口,脚部整齐; 2)每次修剪原则上不超过上一次剪口,已定型的绿篱新枝留高不超过5cm; 3)片植绿篱修剪应有坡度变化,但坡度应平滑,不能有明显的交接口; 4)绿篱内生出的杂生植物,爬藤应及时予以连根清除; 5)生长不良或遭受病虫害而严重变形的植株应及时用大小相当的同类植株予以更换。 8、室内观叶植物管理服务标准 1)植株丰满健壮,叶面干净光亮; 2)无明显病斑,虫口,植株上无明显虫害; 3)无枯黄叶; 4)盆面无杂物,花缸,花槽底无积水杂物; 5)植物无缺水干旱现象。 9、病虫害防治服务标准 1)全年中无严重的病虫害发生; 2)全年中一般病虫害不超过三次; 3)全年中轻微病虫害不超过五次。 (二)清洁、保洁服务标准 1、地面道路和人行道的清洁服务标准 1)地面无明显泥沙,污垢; 2)校内无烟头,1000㎡内超过20CM纸屑不超过2个; 3)无直径1CM以上的石子,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2、绿化带清洁标准 1)绿化带内无明显树叶,纸屑,垃圾胶袋等杂物; 2)无直径3CM以上的石子; 3)各清洁员岗位区域的绿化带内无污物,垃圾,树叶,且叶面无积尘; 4)各清洁员岗位区域的绿化带的盆面清洁,花盆无破损。 3、排水沟清洁服务标准 1)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堵塞现象。 4、垃圾箱清洁标准 1)垃圾箱无污迹,无油迹; 2)垃圾箱周围无散落垃圾。 5、果皮箱清洁服务标准 1)垃圾及时清理,果皮箱外表无污物,无附粘物; 2)果皮箱周围无积水。 6、停车场清洁服务标准 1)停车亭地面无杂物,纸屑,地面无油污; 2)门窗玻璃无灰尘; 3)顶棚上无垃圾,蜘蛛网; 4)栏杆、护栏标志牌,行车及停车标志无污垢,清晰可见。 7、污雨水井的清洁服务标准 1)底部无沉淀物,内避无粘附物,井盖无污迹。 8、化粪池清洁服务标准 1)池内无积物浮于面上,出入口畅通;无污渍,污物; 2)每年两次清掏化粪池,确保化粪池内无大量固体物。 9、楼道地面清洁服务标准 1)地板洁净,无纸屑,杂物,污迹,干燥; 2)表面无污垢,污渍,水迹,水渍,手印迹及其他印迹; 3)栏杆、窗台无灰尘,污垢; 4)墙面光洁,无擦痕,掉皮; 5)天花板无明显灰尘,蜘蛛网; 6)扶手,电子门,消防栓管,电表箱,楼道开关无广告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痰迹,无积尘。 10、洗水间清洁标准 1)地面、无污渍,污垢; 2)洁具外部无灰尘,污渍,污垢,水渍,水迹,印迹; 3)上下水通畅、无阻碍; 4)化妆台、化妆镜表面无灰尘、污渍、污垢、水渍、水迹,镜面影像清晰; 5)灯罩、烟感器、出风口、指示灯无明显灰尘、无污迹。 11、操场、花园的清洁服务标准 1)地面洁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 2)花坛外表洁净无污渍; 3)广场、花园里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4)游乐设施表面干净光亮,无灰尘污渍、锈迹; 5)目视游乐场周围整洁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12、消杀服务 1)每月常规四害消杀; 2)学生突发、呕吐、发热或传染病等情况,随时按要求消杀; 3)季节性传染病流行期,及文件有要求的大规模消杀,需聘专业人员执行。 13、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工具物业公司全包。 14、其他 1)学生书本分发,每学期一次,一年两次; 2)日常信件分发; 3)零星搬运服务。 (三)水电、消防工程服务标准 1、水电系统 1)设备设施与机房环境整洁,设备运行良好; 2)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记录清晰; 3)定期进行保养,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事故隐患; 4)保证正常供电,如遇市政停电提前3天通知并做好应急预案; 5)及时维修跟换楼道、教学楼内的照明设备; 6)定期检查地下室排水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2、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与维护质量标准与要求 1)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记录清晰; 2)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3)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无火灾安全隐患; 4)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及时排除故障隐患; 5)定期检查消防水池蓄水情况; 6)消防泵每周进行1次点动操作,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 7)设备房无积水、侵泡发生; 8)每月一次消防系统自动运行检测; 9)根据《学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要求,消控室设专职或兼职管理员,执证上岗,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统一着装,配戴胸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操作消防设备,如业务考核达不到校方要求,应立即调整人员。控制室每班次1名值班员,负责值机和传达,记录班次内消防报警控制器发生的“故障、火警、动作”信息;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同时负责校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记录,及时维修,完好效率达100%。值机人每日检查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置故障并记录在册。值机人员在控制室发现火警警报信号时,立即安排传达人(流动岗位)到现场查看“火情”。属于误报的,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相关记录。确系发生火情的,现场巡查人员快速使用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灭火,初起火灾扑灭后及时通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并分析起火原因,填写相关记录上报学校进行存档。如火灾现场已不具备扑灭条件,巡查人员使用对讲快速联系消防控制室值守人,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操作完成后,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通报起火地点,延烧情况和人员疏散情况,火灾现场巡查人员应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每月将维保报告、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培训工作记录(每月不少于2次)等装订成册,上报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包括所属楼宇点位图纸、设备清单、重点部位情况、应急预案、专兼职义务消防员等,并保存完好。配合学校安全检查、疏散演习、应急处置等临时增派人员值守的要求。 (四)秩序维护员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全面做好校园各项安保工作,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对重点部位、教学楼进行重点巡视并记录情况,对各项应急措施与方案进行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保障现场秩序安全。 2、服务标准1)校区门岗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对持有工作证、佩戴校徽或持学生证的师生给予通行; 2)对于外来人员,及时进行询问、确认、登记方可进入校园区域; 3)随时维护校园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4)每天定时开展校园巡查,并做好登记工作。每天定时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5)校园区域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6)校园区域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7)放学后确认师生都已离校,及时关闭校门,巡逻人员对各教学楼逐层进行巡查; 8)特殊情况下手动电铃的打铃工作。 3、人员及器材配置 1)配备秩序维护员9名,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大门岗配8名秩序维护员,采用四班四运转的方式,白班6:00-12:00 配2 名;中班 12:00-18:00 配2名;小夜班18:00-24:00配2名,大夜班00:00-6:00配2名,计8名; 3)后门(停车场)岗配1名秩序维护员,工作时间为7:00-18:00,周六、周天休息; 4)秩序维护员值勤所需服装、器材等由乙方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器材:辣椒水(按实际人员配置,每人一份);橡胶警棍4根;钢钗2把;强光手电2把;对讲机3台;防爆盾2面等。此外,安全检查有要求但上述项目未列示的安保器材,也需一并配置; 5)乙方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派驻秩序维护员的身份证、秩序维护员上岗证等。此外,还需根据安全检查要求,提供其他相应证件。 4、秩序维护员要求 1)秩序维护员外形条件:男性身高在1.68米(含)以上,年龄20周岁至45周岁,无色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服从意识强,服务意识高,身强力壮,反应敏捷; 2)外形要求:秩序维护员上岗执勤应穿着整齐,鞋面整洁,精神饱满; 3)政治素质条件:爱祖国、爱人民、无违法犯罪纪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4)秩序维护员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 5)秩序维护员业务技能条件:需持有保安证,保安队长须是退伍军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与保安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5、秩序维护员举止要求 1)着装: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足,不准破坏或影响学校象; 2)仪容仪表:秩序维护员值勤时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性秩序维护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戴首饰; 3)礼节:秩序维护员在待人接物时,应举止有礼,体现良好形象; 4)举止:秩序维护员在值勤时要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5)语言:秩序维护员在值勤时应讲普通话。在工作中使用语言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 6)岗位纪律:秩序维护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秩序维护服务工作,不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做与秩序维护服务无关的事情;不刁难群众、不脱岗、空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6、岗位职责 6.1、门岗秩序维护岗位职责 (1)坚守本职岗位,文明规范执勤,礼貌热情待人,保持良好仪表仪容与精神状态; (2)维护好门口车辆和人员的进出秩序,以及周边与执勤岗位的环境整洁; (3)对车辆进行有效规范指挥,提醒车辆驾驶员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按位泊车及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要作好记录; (4)严禁学校门口通道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乱行乱放,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保证道路门口秩序畅通无阻; (5)保持校门口整洁,禁止校门口有各种堆物,及时纠正不文明现象; (6)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暴、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区内,按照保卫部门对外来人员、物品出入管理的要求,做好询问检查,核对,做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校保卫部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当日值班情况记录,对值班时发生和处理的事件要移交清楚,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8)每天随时关注视频监控画面,出现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 (9)特殊情况下手动电铃的打铃工作。 6.2、巡逻秩序维护岗位职责 (1)坚守本职岗位,文明规范执勤,礼貌热情待人,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与精神状态。 (2)按照客户单位规定的时间和线路对安防区域进行巡逻。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校保卫处和秩序维护队长汇报。 (3)及时发现及制止学生翻墙进出校园或校外人员翻墙进入校园。 (4)认真检查安防区域内楼层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及各大楼所有的门窗是否按时开关。 (5)重点检查各区域楼层内水、电等安全情况。 (6)做好消控室的安全巡逻、检查及登记工作。 (7)随时注意对讲机呼叫,遇保卫处或监控室呼叫,要服从指挥。及时处置各类事件,并汇报处理结果。 (8)做好校园巡逻检查,并做好登记,特别是处置各类事件的情况要详细记录。 (9)做好夜班与日班的交接工作,对夜间发生与处置事件要移交清楚,未交接不得擅自离岗。 6.3、停车场秩序维护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2)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纠正工作。 (3)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4)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5)负责后门的日常管理。 (6)协助巡逻秩序维护员做好工作,完成学校指派的其他工作。 7、秩序维护员的调配 1)派驻的秩序维护员未经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调遣秩序维护员; 2)派驻的秩序维护员应相对稳定,临时顶班的,原则上应在派驻人员中调整,因临时任务需抽调人员的应事先征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3)人员异动,须提前通知学校做异动登记,更换人员需经过学校同意并及时更新人员资料。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安排人员上岗的,学校有权不承担其任何费用; 4)秩序维护员请假的,要派人替班,保证学校岗位上有人上班; 5)秩序维护员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学校有权提出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学校有权要求换人。 8、服务质量标准 1)派驻的秩序维护员要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维护安全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学校受到不法侵害或自然事故的破坏; 2)指派持有上岗证的秩序维护员进驻学校提供服务,应于上岗前三日向学校提供上岗秩序维护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备案; 3)学校每月对各岗位秩序维护岗位值勤情况全面考核。对检查考评中不合格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犯有严重错误人员必须立即更换),超过要求时限未更换的,学校有权不承担其任何费用; 4)根据有关秩序维护服务操作规程,对秩序维护服务和队伍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投诉,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改进方案和措施; 5)乙方向学校派出的秩序维护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应与秩序维护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向秩序维护员发放工资,福利等。秩序维护员的装备、补贴、待遇、医社保等其他保险等均由派出乙方负责。秩序维护员在为学校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学校无关,且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9、应急处置预案 为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有效控制、预防和消除突发事件危害,提升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加快紧急处置和协调救援反应速度,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乙方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9.1处理突发事件的原则 9.1.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9.1.2反应迅速,确定行动计划。 9.1.3依法办事,严格按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9.1.4充分沟通了解情况,避免事件扩大化。 9.1.5处理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 9.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9.2.1领导小组组长:秩序维护队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9.2.2成员:全体秩序维护员。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9.3应急领导组织机构流程 9.3.1拟定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事件级别。 9.3.2定期检查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指挥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9.3.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在现场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9.3.4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9.3.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9.4秩序维护服务应急预案 9.4.1突发事件种类: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故、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接待等。 9.4.2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9.4.2.1自然灾害(防台风、雨汛、洪水等状况)的应急措施 在接到或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时,全体秩序维护员均全天24小时待命,随时听候调派。 1)秩序维护队长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人员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通知当班秩序维护员做好一切防范工作。 2)秩序维护员对本管辖范围内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门窗及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做好加固、防护措施;随时观察排水、供电等机电设备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工作。 3)秩序维护员随时准备好沙袋并做好防水防涝工作,出现积水要及时排水疏通;协助学校做好物资转移至安全地带等抗灾救灾工作。 4)灾后协助学校做好本管辖范围内清理工作,积水严重、道路无法行走等低洼地带,要及时挂上警示标志,防止有人误入造成伤亡;不断观察水位情况,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万无一失。 9.4.2.2事故灾害 (1)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措施 1)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通报学校领导和公司领导,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迅速组织义务消防力量,运用现场灭火设施全力扑救,尽可能控制火势,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灭火的同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易燃易爆气源总开关。 4)组织疏散火场人群,以及撤离危险区域,全力抢救火场资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重要资料、信息设备应尽快转移。 5)协助公安消防人员维护好火场秩序,协助灭火,并向消防人员汇报火警有关情况。 6)保护好现场,注意防止坏人乘火打劫。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包括查原因、查损失和安置工作。 (2)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措施 1)秩序维护员在巡查中发现各类可疑物品或可疑爆炸物品时,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2)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3)如果爆炸已经发生,秩序维护员和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4)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9.4.2.3社会安全事故 (1)抢劫事件的应急措施 1)当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秩序维护员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其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待适当时机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逃离现场,应记下其离去的方向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6)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斗殴事件的应急措施 1)当服务区域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学校领导。秩序维护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公共物品,劝开其他围观的人群,维持服务区域内的秩序。 2)如造成公共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肇事者。 3)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3)盗窃事件的应急措施 1)值班秩序维护员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管委会领导,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秩序维护员对出入服务区域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可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4)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4)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措施 秩序维护员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或其他不停劝住的不文明行为等,应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一般情况可由秩序维护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 4)发生纠纷时,秩序维护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5)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秩序维护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秩序维护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 (5)突发意外事件案件的应急措施 突发死亡事故包括火灾等意外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当值班秩序维护员发现有突发死亡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同时通知公司领导迅速增员赶往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如人员未死亡,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或与市内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已确定死亡,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2)划定警戒线封锁现场,及时安全疏散和转移周边人员;控制人员进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拍摄第一手资料。 3)如已确定死亡,待公安、法医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其调查突发死亡事故的原因,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公安部门处置。 4)待确认死亡原因后,做好善后及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控制和救护进展情况。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密切监控跟踪,掌握动态,确保一旦发生延续问题或次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将突发死亡事件的处理结果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 (6)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接待的应急预案 1)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人群聚集易产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事故防范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预警。 2)定期对服务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设置警示牌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确保设施使用正常。 3)如发生火灾、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对学校区域人群进行疏散,如事态严重,将立即报警并派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车、救护车等到站点施救。 10、管理规程 10.1门岗秩序维护管理 10.1.1、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学校,规范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确保学校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 10.1.2、适用于学校、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10.1.3、人员进出管理 (1)当熟悉的教师进入学校区域时:a) 门岗秩序维护员应主动问候;b) 在不影响执勤质量的前提下,为教师提供服务。 (2)当陌生人进入学校区域时:a) 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敬礼,后询问:“您好!请问您找谁?”b) 当来人说明是校内教师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请对方出示相关证件,经确认后应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给您添麻烦了,请进。”c) 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礼貌地询问其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要访者时,经与在校教师确认,凭有效证件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后,允许来人进入;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员,并要强行闯入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队长、班长前来处理,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 (3)当施工人员进入学校区域时,经核对《出入证》后放行;如无《出入证》,应先登记后放行并请其进行补办。 10.1.4、物品出入管理 (1)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礼貌拒绝来访人员、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学校区域。 (2)施工人员带入学校区域的装修材料原则上只进不出。如确实要运出的,需经学校领导认可后才能放行,并作好记录。 (3)学校有物品搬出学校区域时,应向校保卫部门申报,由保卫部门及时通报门岗放行,并作好记录。 10.1.5、车辆出入管理 (1)当外来车辆进入学校区域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敬礼,后问清事由,经确认、登记后放行。 (2)当送货车辆进入学校区域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敬礼,后问清事由,经与学校领导确认、登记后放行;并检查有无夹带物品外出的现象。 10.1.6、做好相应记录。 10.2巡逻岗管理 10.2.1、规范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学校区域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10.2.2、秩序维护员负责具体实施巡逻工作。 10.2.3、巡逻的基本要求 (1)巡逻岗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 (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3)巡查学校区域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对在学校区域内发现的闲杂人员按要求对闲杂人员进行处理。 (5)对学校区域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学校学习或工作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10.2.4、巡逻的基本任务 (1)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2)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3)维护学校区域内交通秩序。 (4)协助学校报警。 (5)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病人、老人和儿童。 (6)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学校保卫部门。 (7)巡视学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学校的有关部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10.2.5、巡逻工作的检查 (1)巡逻岗对学校区域内的违规停车、违规行驶进行检查。 (2)巡逻岗对学校区域内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10.2.6、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记录在《值班情况记录表》内。 10.3交通管理 10.3.1、规范学校区域内的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畅通。 10.3.2、适用于学校区域内所有道路上的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10.3.3、秩序维护班长负责组织监督和指导车辆及交通设施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 10.3.4、交通管理的原则 (1)依法办事。(2)规范管理。(3)文明服务。(4)时效性。 10.3.5、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 (1)监督进入学校区域的车辆不可超过限速标志的限定、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 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留意进入学校区域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学校区域。 (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学校区域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10.3.6、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10.3.7、交通设施的管理 (1)秩序维护员在日常的安保工作中应对学校区域的交通标志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秩序维护班长。 (2)秩序维护队长对秩序维护员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情况进行核实,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3)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管理上应做到:a) 交通设施的管理,除秩序维护班组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执勤秩序维护员的责任范围;b) 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3.8、做好记录。 10.4车辆停放管理 10.4.1、确保车辆、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10.4.2、秩序维护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纠正工作。秩序维护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10.4.3、车辆管理 (1) 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客户单位或使用人姓名、车辆品 牌、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 (2)使用人应自觉将车辆停入相应泊位,及时关好车(库)门、窗,并随身带走贵重物品,接受秩序维护员的管理。 (3)秩序维护员和巡逻岗应适时巡检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车门、窗没关好,车内有贵重物品,漏水,漏油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若巡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通知班长或秩序维护队长前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大型客车、货车、易产生污染及噪音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学校区域,以免压坏道路或堵塞学校区域的交通和污染环境。如确需要进入时,应提前申请并经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校区域的道路和停车场不可用于学习驾驶或试车,不可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或随意鸣喇叭。 (7)外来车辆进入学校区域时,须经确认、登记后放行。 10.4.4、(电动)自行车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外来人员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可进入学校区域。 (3)学校区域的秩序维护员、巡逻岗要认真履行职责,整理停放不齐的车辆。 (4)秩序维护员和巡逻岗应确保学校区域道路、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闲杂人员要及时劝离,若有紧急情况按要求进行处理。 10.4.5、填写《值班情况记录表》、《外来车辆登记表》。 10.5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 10.5.1、规范学校区域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10.5.2、适用于所有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 10.5.3、秩序维护队长、秩序维护员负责对学校区域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办理相关的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具体实施对学校区域的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的管理。 10.5.4、施工人员的管理 (1)凡需进行装修区域在装修前须到相应的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秩序维护队(安保部)根据学校保安管理处的工作联系单内容,为装修公司的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案。 (3)施工人员在进场装修期间,必须遵守学校保安管理处的相关规定。 10.5.5、装修现场管理 秩序维护员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管理时,应关注: (1)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的情况; (2)施工人员执行管理处相关规定的情况; (3)装修现场灭火器配备情况; (4)安全设施设备有无损坏或移位情况; (5)其他情况。 10.5.6、施工人员的车辆停放和运货车辆的进出,必须遵守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并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管理。 10.5.7、闲杂人员的管理。 (1)将清查闲杂人员的工作作为秩序维护队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2)秩序维护队的巡逻人员、车管人员应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的方式对学校区域进行检查;清理并驱逐在学校内闲逛及妨碍学校区域治安秩序的人员,并记录。 (3)对于在学校区域内扰乱治安(生活、工作)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闲杂人员,应将其驱逐出学校区域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进行记录。 10.5.8、做好记录。 10.6秩序维护员内务管理 10.6.1、规范内务管理,确保秩序维护员具有良好的作息环境。 10.6.2、适用于全体秩序维护员(报警员)的内务管理。 10.6.3、秩序维护队长、报警中心班长负责督促、检查秩序维护员(报警员)的内务管理。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学校区域秩序维护员的日常内务管理。 10.6.4、内务检查 (1)应视情况安排每月至少1次的内务管理抽查,抽查时应做到:a) 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纠正或提出整改意见;b) 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秩序维护队长每天不定时地巡视秩序维护员内务情况,巡视时应做到:a) 及时制止违反内务管理的行为;b) 将巡视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本上;c) 对于一些不服从管理的秩序维护员,应记录并进行反映。 (3)值班室卫生标准: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室内各物品摆放整齐。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洗手间及时冲洗,没有污垢、杂物和异味。 10.7秩序维护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10.7.1、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10.7.2、适用于秩序维护队、报警中心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 10.7.3、职责 (1)秩序维护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警用器械保管、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执勤秩序维护员负责正确使用警用器械。 (3)定期维护秩序维护员所用各种器械。 (4)做好各种器械的登记、使用记录。 10.8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10.8.1、规范秩序维护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学校区域内的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 10.8.2、适用于学校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10.8.3、秩序维护队长、班长负责落实学校保卫部门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10.8.4、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快速反应的原则 执勤秩序维护班长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2 分钟内从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2)统一指挥的原则 (3)服从命令的原则 (4)团结协作的原则 10.8.5、盗窃 (1)当秩序维护班长、秩序维护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秩序维护队长、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出入现场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应做到: a) 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窃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 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 c) 秩序维护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秩序维护队长班长报告。 (2)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秩序维护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3)秩序维护队长、班长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向保卫部门进行汇报,并接受指令。 10.8.6、打架斗殴 (1)执勤秩序维护班长、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应做到: a) 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秩序维护队长报告具体位置、已受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b) 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c) 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2)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秩序维护员和其他执勤秩序维护员,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具体工作包含: a) 与执勤秩序维护班长联系,要求秩序维护班长对现场进行保护; b) 秩序维护队长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现场的事态做出布置:调遣休息秩序维护员对打群架的事件进行增援;呼叫救护车对重伤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将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控制住,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秩序维护队长将收集的资料及做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卫部门汇报,请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10.8.7、抢劫 (1)执勤秩序维护班长及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应做到: a) 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秩序维护队长报告; b) 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秩序维护队,并请事主一起到秩序维护队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 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d) 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秩序维护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秩序维护员和其他执勤秩序维护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具体内容包含: a) 与执勤的秩序维护班长联系,要求秩序维护班长及案发区域秩序维护员参加现场保护工作。 b) 秩序维护队长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调派秩序维护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被抢劫的经过并进行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甄别、询问并进行记录;将有关的资料、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 秩序维护队长将收集的资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保卫部门汇报, 请示进一步的工作指示。 10.8.8、凶杀 (1)执勤秩序维护班长及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应做到: a) 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赶赴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通讯器材向秩序维护队长报告; b) 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无关人员出入现场; c) 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d) 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 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f) 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2)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后立即上报学校,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具体工作包含: a) 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秩序维护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 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各项记录; c) 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10.8.9、中毒事件(如煤气、食物中毒等) (1)执勤秩序维护班长及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应做到: 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秩序维护队长,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再继续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b) 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将中毒者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现场禁止使用任何电器设备,以防爆炸; c) 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通畅,注意保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d) 将中毒人员人数、地点、(现场的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告秩序维护队长。 (2)秩序维护队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遣人员支援,并报告物业经理后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 调遣指挥执勤的秩序维护班长、秩序维护员维护现场,疏散人员及抢救中毒人员; b) 调查中毒的原因,核准毒源是否确已切断,防止有漏毒现象而继续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视情报告有关部门; c) 亲自护送中毒者到医院抢救,并将抢救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0.8.10、交通意外事故 (1)执勤秩序维护班长及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应做到: a) 应立即用通讯器材报告秩序维护队长(安保部经理)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b) 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c) 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秩序维护队长进行支援。 (2)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报告物业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具体内容包含: a) 调遣指挥执勤的秩序维护班长、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并注意保护交通事故的现场; b) 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 报交警大队(电话122):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已送抢救情况。 10.8.11、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1)执勤秩序维护班长及秩序维护员遇到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应做到: a) 通知或协助客户单位做好防风措施,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对水浸的疏导排泄工作; b) 防止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伴随发生犯罪行为; c) 协助交警部门处理学校区域内的交通意外事故。 (2)秩序维护队长接报告后立即调遣所有秩序维护员支援其他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具体工作包含: a) 安排人员对客户单位做好疏散工作; b) 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10.8.12、火警 (1)消控室工作人员发现火警警报时,要立即通知巡逻岗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确认;如属误报,应及时复位并记录。 (2)执勤秩序维护班长和秩序维护员在巡逻中发现火警时,要立即把火警地点报告秩序维护队长;秩序维护队长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具体措施包含: a) 立即向管理处主任进行报告; b)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扑救初起火灾和救人; c) 根据火情的大小确定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火警发生的地址、燃烧物质的性质、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3)在消防部门没赶到现场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具体工作包含: a) 疏散抢救:引导相关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动不便者撤离险境,并做好安置和安抚工作;检查是否有相关人员仍留在着火区域而没有疏散出来;引导自救:引导相关人员沿消防通道进行疏散;如不行则带领相关人员往屋顶平台、避难层等处疏散,在上风处等待救援,必要时组织水枪进行喷水掩护。疏散时禁止使用电梯。 b) 灭火:启动消防水泵,铺设水带进行灭火;关闭设有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携带灭火器材到着火现场及周围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的火焰;针对不同性质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配合消防官兵的灭火行动。 c) 安全警戒:外围的警戒任务是清除路障,指挥车辆驶离现场,劝导过路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学校区域外围的秩序;着火现场周围的警戒任务是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指导相关人员有序疏散,保护好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品;着火现场的警戒任务是阻止相关人员重入火场拿取贵重物品,防止有人趁火打劫,保护好消防器材,指相关人员有序疏散。 (4)火灾扑灭后,秩序维护队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 10.8.13、停电 (1)正常停电。停电时应做的工作: a) 若拉闸限电或供电局预先通知的停电,管理处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示学校,以便学校提前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 b) 秩序维护队(安保部)应准备好应急照明设备,并合理安排好安保力量; c) 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关闭;把挡车器设置在开启状态; d) 加强对各出入口的管理;根据各学校区域的实际情况,增加周界、园区或楼层的巡查次数,发现可疑人员或现象要仔细询问和调查,防止盗窃、抢劫等案件的发生; e) 在巡逻时,要特别关注学校的照明情况,以防火灾的发生。 (2)突然停电。停电时应做的工作: a) 立即向管理处、秩序维护队长报告,了解停电的原因; b) 利用人工手段把挡车器调整到开启状态; 13、其他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应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统一调度和布置。 14、做好记录。 10.9消防管理作业规程 10.9.1、规范学校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的工作、学习秩序正常。 10.9.2、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对学校秩序维护员的消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抽查。秩序维护员负责学校区域日常消防安全及设施设备、器材的巡查工作。 10.9.3、消防安全的管理 (1)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制度。 (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 (3)秩序维护员应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学校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管会用学校区域的消防器材,会报火警“119”。 (4)学校区域的消防器材、标识应保证完好无损。 (5)秩序维护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应密切关注学校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6)当发现(生)火灾时,秩序维护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10.9.4、做好消控室的值班、检查、记录、登记工作。 10.9.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 (1)秩序维护队(安保部)应建立学校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台帐。 (2)由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实施对消火栓设备的月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消火栓的油漆是否脱落及清洁; b) 消火栓(箱)的编号或标识是否完好; c) 消火栓是否锈蚀,接头处能否和消防扳手匹配使用; d) 消火栓上的螺丝有否松动,消火栓帽能否灵活开启; e) 消火栓能否正常出水及使用; f) 消防水泵能否正常启动; g) 消火栓 1.5 米范围内有否堆放物品或被填埋; h) 水带、枪头的数量能否和消火栓的数量配套; i) 水带、枪头是否完好无破损。 (3)由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实施对灭火器的月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灭火器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并编号; b) 灭火器的油漆是否完好并清洁; c) 灭火器是否处在有效使用期内; d) 灭火器的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e) 灭火器的压把、喷口(喷管)是否完好无损。 (4)由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实施对应急照明系统的月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应急照明灯能否正常使用; b) 疏散指示灯能否正常使用,疏散指示方向是否准确。 (5)由秩序维护队长负责实施对消控设备的季检工作。工作内容包含: a) 手动报警装置能否正常工作; b) 应急广播能否正常工作; c) 排烟阀、送风阀、分区防火门能否正常启动和关闭; d) 抽查感烟(温)式探测器能否正常工作; e) 水喷淋能否正常出水和使用(在末端进行测试)。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秩序维护队应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a) 以书面形式将信息及时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设施设备方面发生的故障情况及整改情况; b) 需报废或更新器材时,应按报废、申购等程序进行操作。 (7)秩序维护队应对每次的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人、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等方面。 11、监督检查 为了巩固秩序维护人防业务,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秩序维护员的工作,对秩序维护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11.1、秩序维护员不得有下列违纪行为 (1)执勤时不扎腰带(不扎紧)、不戴帽子、不挂执勤牌、不按规定着装(留长发、染发、蓄胡子)等风纪不整现象。 (2)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指挥,态度恶劣。 (3)值班玩手机、看书报、杂志、会客及与执勤无关的事。 (4)值班时打瞌睡、睡觉。 (5)值班期间,没有值班本或没有做好值班签到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手续,提前写好值班签到记录等。 (6)不认真执行内务卫生管理规定,外出不请假、夜班私自离岗,容留外来人员留宿。 (7)故意损坏公共财物。 (8)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 (9)因工作失误,造成案件或火灾。 (10)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无故脱岗、离岗、串岗。 (11)不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不请假造成塌班的。 (12)辱骂或刁难业主、客户、员工。 (13)上班前不得饮酒。 11.2、秩序维护员违规违纪的,当事秩序维护员必须写出书面反馈,由学校通报派出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1.3、由于秩序维护行业的特殊性,秩序维护员无故旷工、离岗三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11.4、值班室内务卫生应保持干净整洁,检查发现脏、乱、差,予以通报批评。 11.5、乙方应定期、不定期对秩序维护值勤情况进行巡查。 11.6、学校将成立督察组,通过现场检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秩序维护服务进行监督,依据事实,客观评价。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学校各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5 | 第一季度支付中标价的25% | |
2 | 25 | 第二季度支付中标价的25% | |
3 | 25 | 第三季度支付中标价的25% | |
4 | 25 | 第四季度支付中标价的2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金山小学 | 乙方: | 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祥路398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90号-247(自贸试验区内) |
单位负责人: | 陈正璋 | 单位负责人: | 商锦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3*****28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行股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 |
签订地点: 福州金山小学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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