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大厦预付费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科大厦预付费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科大厦预付费系统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金科大厦预付费系统改造项目,包括公寓、写字楼、商铺、酒店、别墅五部分的电路改造及配套预付费系统(含预付费管理软件及配套硬件)。
2.3 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金科大厦包括公寓、写字楼、商铺、酒店、别墅五部分电表更换为预付费电表及配套预付费系统(含预付费管理软件(SmartPM系统)及配套硬件),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费充值及令牌下发、自动采集租户用电量及剩余电量、自动判断是否有在低电量报警及自动发送报警,异常用电侦测报警,功率超限监视及报警、管理电表及租户、报表统计及能耗分析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69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调试、包培训、包售后服务、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4.2.3投标人必须通过2020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登记(相关文件以佛供电生部【2021】2号文为准,如有新的文件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4.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公时间: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广东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762)提供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投标登记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②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办理投标登记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③招标文件领取手续回单。
④投标人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时凭领取手续回单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广东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投标登记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投标登记、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投标登记、支付均属无效。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转账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 年 10月 15 日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楼会议室3室。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址:)。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发布。各投标人应保持投标登记时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及时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招标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 60号交通建设大厦7楼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 |
联 系 人:唐先生 | 联系人:黄小姐 |
电 话:****-******** | 电话:139*****762 |
电子邮件:********7@qq.com |
2021年 9月
标签: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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