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1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招标公告

六安市2021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标及标准》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采购“六安市2021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金额:20万元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

(3)交付(服务、完工)地点: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修订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①在六安市现有源清单(387家)和二污普数据基础上,通过收集所有涉气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清单、完成环保验收的企业清单、工商注册等信息,对现有应急减排基础清单进行补充完善,摸清2021年六安市所有涉气企业及其工序,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并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称“技术指南”)重新核定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家数和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一厂一策”。同时调查各企业生产周期,全面掌握减排期间自主采取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的企业名单。

②在修订后的减排名单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文件、企业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排污许可申报(变更)及年度执行报告信息、年度废气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科学准确地校核全市各类涉气企业和工序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③根据前项工作调查到的行业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社会贡献度,对照减排目标要求,根据《技术指南》初步测算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确定各行业废气污染物减排量和基础减排比例,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如果满足比例,则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如果无法达到,增加应急管控措施(如特色产业应急减排),再进行测算,直至满足减排比例,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确保减排措施全覆盖的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管控,避免采取“一刀切”式停限产。

④通过向相关部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研,动态更新年度移动源(机动车、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和面源(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参数变化、及废气污染治理情况;并参照《技术指南》科学准确地校核全市移动源和施工面源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5)根据《技术指南》,对六安市涉及的重点行业,进行绩效分级指导、审核和评定,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

(6)对六安市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结合六安市实际情况,参考《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明确应急减排措施。

(7)对承担发电、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保民生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

(8)提前指导六安市内玻璃、炭素、陶瓷、耐火材料、煤制氮肥、制药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9)对《技术指南》未涉及的行业,根据该行业排放水平、对周边人群健康影响程度和当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情况,科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减排措施。

(10)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并上传生态环境部系统。

(11)在2021-2022年秋冬季期间动态更新减排清单,并完成重污染天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相关统计工作。

(12)指派专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在我局指定地点工作。

(13)完成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应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1名,环保类工程师3名,并提供上述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安排高级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地市级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制定)工作,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成果验收等业绩类证明材料;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四、材料报送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工作业绩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清单等材料请于2021年10月8日17:00前密封送至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空气环境科(5楼50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绪翰

电话:****-*******(传真)

邮箱:********7@qq.com

Q Q:********7(微信同号)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单 应急 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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