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沂市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品种增补的通知

关于临沂市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品种增补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临沂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四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此次《药品招标目录》,现就投标人申请增补药品品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所有购买《招标文件》且有投标编号的投标人。

  二、增补范围:申请增补的品种必须属于本次招标品种范围,且与招标文件《药品招标目录》中所列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至少有一项不同。否则不予接收。

  三、增补时间: 截止至2006年1月20日17:30,过时不予办理。

  四、增补程序:
  ㈠投标人核对招标文件《药品招标目录》,确定符合条件需增补的品种;
  ㈡投标人填制《增补品种目录申请书》、打印成纸质并签字盖章,制作电子版增补目录(Excel);并将生产批件和说明书原件按增补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同递交到临沂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药学专家对汇总整理后的药品增补品种进行审定;
  ㈣烟台环宇心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经审核合格的增补品种在医商网(www.chinamedicom.com)另行发布,供所有投标人投标。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

  五、注意事项
  ㈠已购买标书但未登记投标人编号的企业不予以增补。
  ㈡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www.sfda.gov.cn)通用名、剂型、规格未公布的品种不能增补。
  ㈢增补品种中,含酸根的药品要标明酸根,注射液要标明溶剂和溶质的含量;为直观和便利起见,本次药品凡通用名含有酸根皆采取以下形式:如,阿奇霉素(硫酸)=硫酸阿奇霉素 、阿奇霉素(门冬氨酸)=门冬氨酸阿奇霉素;为大容量注射剂(>=50ml)的,“剂型”一栏中无特殊说明的默认是玻璃瓶,若为非玻璃瓶,请在备注中详细标注(如PP塑料瓶、PE塑料瓶,非PVC共挤膜、PVC软袋等)。
  ㈣增补品种若涉及到冻干粉针或溶媒结晶,必须提供相关说明其性状的证明文件(生产批件、说明书原件,检验报告或国家药监部门的工艺证明),否则视为普通粉针剂。
  ㈤增补品种若涉及到薄膜衣片,必须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批件和说明书原件),否则视为“片剂”。糖衣片和素片均统一为“片剂”,不单独区分。

  由于时间有限,请投标人抓紧填报。

  附件:《增补品种目录申请书》6.doc

临沂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管理办公室
烟台环宇心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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