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党史馆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党史馆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党史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1125.73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

标段(包)名称: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党史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大街以西、兴民路以北、丙一街以东、丙四路以南

总投资(万元):1125.73

建筑面积:2950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8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投标地点:

招标联系人:赵镝

联系电话:********2609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CTTC-21YGCFW10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党史馆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1]21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党史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项目概况:地块面积4.47公顷,拟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一座、主题雕塑一座、主题活动广场(宣誓广场)一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25㎡,总建筑面积为29500㎡(地上建筑面积22500㎡,地下建筑面积7000㎡),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最高处23.7米,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816.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905.03万元。
2.3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
2.3.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周期内,协助业主策划、报建报批、招标采购;负责设计管理及优化、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综合统筹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
2.3.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提供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配合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及财政评审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
2.3.3监理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等。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大街以西、兴民路以北、丙一街以东、丙四路以南。
2.5服务周期:
2.5.1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
2.5.2工程造价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
2.5.3工程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人员进场之日起至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
2.6服务承诺目标:满足国家及吉林省地方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房屋建筑类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或监理业绩。
3.3.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年主持过类似项目,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
3.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项目负责人;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
(4)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5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2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1年10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57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408室
电话:0431—********/ ********
E-mail:jlbidding@foxmail.com
联系人:侯佳禄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党史馆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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