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病床招标公告

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病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病床采购项目编号13A195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联系地址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联系人杨秀秋
联系电话158*****010传真电话
采购文件发售时限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0日9:30
项目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0日09:30
采购品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限价
病床(含床头柜、床垫)ABS床头、ABS床头柜3066000
供应商资格要求(一) 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采购项目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殊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则必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注册证。2、如投标供应商销售代理商,则须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合法经销资格的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相关产品的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
招 标 文 件采购计划编号:13A1953采购项目名称: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病床采购采购人: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2 -一、招标项目内容- 2 -二、资金来源-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2 -五、投标保证金- 2 -六、投标有关规定- 3 -七、联系方式- 3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4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4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4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7 -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7 -二、报价要求- 8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 -四、付款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付款方式)- 9 -五、知识产权- 9 -六、投标文件要求- 9 -第四篇评标方法、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9 -一、评标方法- 9 -二、无效投标条款- 9 -三、废标条款- 9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按照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合川区卫生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进行询价采购病床一批,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采购内容单位数量价格病床(含床头柜、床垫)套3066000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殊资格条件如投标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则必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注册证。如投标供应商销售代理商,则须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合法经销资格的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相关产品的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注册证。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拟投标人自行下载。(二)文件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2013年12月20日09:30。(三)报名方式:无需报名,直接投标。(四)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09:00(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09:30(六)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09:30(七)投标地点: 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会议室。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在报送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二)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结束后退还。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联 系 人:杨秀秋电话:158*****010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采购内容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病床(含床头柜、床垫)套30660002000二、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医用病床 1、外型尺寸:2080×900×500(mm),ABS床头、尾床,单摇。2、床头、床尾板采用ABS工程塑料,床头、床尾板中间贴纸为蓝色,尾板外侧设置床头卡卡座。3、带定位装置,床头、床尾在可自由拆卸。4、床身主要部件要求:床边管采用40×60×1.2(mm)以上优质碳钢矩管,床脚采用50×50×1.5(mm)以上优质碳钢方管。床面板采用1mm厚以上优质冷轧钢板分段冲压成型。手摇床丝杆摇把手柄为隐藏式且可伸缩,伸缩杆外套管是钢材,摇把采用ABS工程塑料成型。 5、病床靠背采用双支撑转轴结构,转轴与床板接触处用滑轮。床体额定载荷:≥200kg。床边设置4个输液架插孔,配备1根输液架。(二)医用床垫 厚度≥6cm,采用优质高弹海绵和椰棕制作,椰棕厚度≥2cm,海绵厚度≥4cm,透气性强,床垫外套为军绿色或蓝色,耐脏可拆卸,易于清洗。(三)ABS床头柜1、规格:480×480×760(mm)2、材质:全ABS三层式结构,一抽一柜,柜体厚度大于2mm。有托物板,抽屉,柜门,带隐藏式可伸缩毛巾架。主色为绿色或蓝色。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2014年1月30日前。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验收完毕。(二)交货地点:合川区双槐中心卫生院(三)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产品按以下程序进行验收:1、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标准、采购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招投标资料对设备进行验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视为验收合格:1)技术参数及配置与采购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招投标资料一致,试用期间性能指标达到采购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招投标资料的或超过参数标准。2)凡属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强检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报告”。3、凡在验收时发现供方货物相关资料不齐,货物的实际相关技术参数配置低于与采购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招投标资料的相关技术参数不相符的虚假应标,用户一律拒收,所签合同终止,货物由供方自行撤除,费用由供方自行负责,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采购方可对供方对此项目所造成的损失提出合理赔偿.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全部用人民币报价,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包括招标货物、安装、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验收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限价报价无效。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货物基本免费质保包修期1年,终身上门服务;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二)质量保证1、供方必须提供供货单位及产品合法、有效、真实的相关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功能及性能达到产品注册、技术资料所述要求。3、供方提供的货物产品须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通用标准之一。4、属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强检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供方须提供有效、真实的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检测等证明文件。(三)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2、供方保证所提供设备系统正常使用率95%以上(365天/年计),设备如出现故障按采购方故障通知时计,修复期每次不超过24小时,超过48小时不能修复的供方可提供备用设备给用户免费使用,特殊情况下不超过72小时,如在未提供备用设备的情况下按该设备系统用户单位日均收入的2倍由供方支付给用户单位。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85%,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10%,5%质保金在质保期满,重复验收无质量问题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报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五)投标供应商须为产品制造商或产品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如投标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则必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注册证。如投标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则必须出具产品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和注册证;(六)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七)详细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袋子内,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 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第四篇评标方法、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本次招标为询价采购,低价中标。二、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合同包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六)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七)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八)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九)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三、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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