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大汾镇防洪工程施工标

遂川县大汾镇防洪工程施工标

[遂川县]遂川县大汾镇防洪工程施工标

[2021-09-29]

遂川县大汾镇防洪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川县大汾镇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川县大汾镇。

2.2规模:本工程等别为Ⅴ等,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27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08月31日。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主要建设任

务包括清杂工程、护岸工程、道路工程、新建人行道、新建下河踏步等。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 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的企业当地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投标单位所在地有官网查询的缴纳凭证、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单位当地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并应加盖电子签章或银行章。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施工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9月29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整,开标地点为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当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加剧蔓延,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凡进场交易相关人员自行关注投标地(省市县)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并严格遵守执行。如未及时关注投标地(省市县)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通知造成不能进场,后果自行负责。

7.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9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遂川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发布。

9.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9.1投标保证金数额:(25万元整)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sczbtbcg@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

地址: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8*****2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2021年09月29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

2、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遂川支行

3、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遂川支行

4、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道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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