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行业发展质量,促进我市两类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改进监管服务方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皖政办〔2008〕52号)、《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皖政办〔2009〕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政府令第250号)、阜发〔2008〕11号等文件,相关文件规定,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预算资金11万元,主要用于对两类机构的年度现场检查、监管政策宣传及会议差旅费支出等。预算执行6.13万元,其中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两类机构现场检查费用2.13万元,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类会议及出差费用2万元,印刷监管政策条例等费用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阶段性目标:完成202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及指导,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规范发展。对象和范围是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监管科室工作人员、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从业人员。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为公平公开、精准使用、严禁浪费。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评价方法为对照2020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逐一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五个方面逐一评价、逐一打分,最终看总分是否合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贯穿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全过程,包括现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印刷宣传资料等,从财务的角度对每一笔支出进行核实,同时对绩效评价对象发放调查问卷,测评满意度等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工作达成预期指标,预算执行未能全部完成扣1分,得99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方面: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一科根据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情况,测算每年所需项目资金,然后经局领导研究讨论,同意立项。立项程序合规。
绩效目标设置方面:金融监管一科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工作设置绩效目标,具体分为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3项、时效指标3项、成本指标3项、可持续影响指标1项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能够全方位对项目进行绩效测评,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各项指标清晰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合理高效,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三)项目产出情况
年度现场检查两类公司36家,印制两类机构政策制度等250本,完成202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202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促进两类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按比例随机抽取6家融资担保机构和7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2019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2020年末,我市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在保余额215.3亿元,在保户数28417户,同比增长1.91%;2020年累计增加担保额132.06亿元,累计增加担保户数3132户。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上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对两类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较往年推迟,部分现场检查费用当年未及时结算,因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检查合同签订至2021年到期,故申请此项资金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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