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乙酸钠 招标公告
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乙酸钠 招标公告
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的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的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CNSC-21ZSSY021672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的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的项目
2.4 招标范围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下辖五座污水处理厂液体乙酸钠药剂采购项目,需提供药剂贮存设备与投加设备(包含药泵、流量计、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后期维护维修)。
2.5交货地点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下辖五座污水处理厂厂区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水厂要求进行供货。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乙酸钠年供货量在5000吨及以上能力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若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文件;若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文件和授权代理商资格声明文件。)在污水处理药剂供货及相关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报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报价。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至少三份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所投产品同类型的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运输车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7).具有市级以上监测内有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符合招标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的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9时00分—2021年10月09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正良一路36号
联系人:赵启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申海莲
电话:136*****100
电子邮件:shenhl@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人: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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