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供电段“汽车临时租赁”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洛阳供电段“汽车临时租赁”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汽车临时租赁”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洛阳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运输服务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洛阳供电段“汽车临时租赁”项目框架招标

2.项目编号:LYGDD-202109-01

3.项目内容:

本项目按“租赁快捷、使用方便”的原则,划分为两个包件(区域范围):①南阳地区;②洛阳地区。

4.有关要求:

(1)本项目为年度(合同签订起止时间)框架标,合同期内实行 “零星租赁”或“月内集中租赁”形式,定期据实结算。正常情况下,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租赁时间;特殊情况下,乙方随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租赁服务。

(2)租赁车辆类型:

车型

车辆座位数

备注

微型面包车

7座 

 要求排量1.2升以下,购置价格不超6万元 

客车

9座-14座 

客车

15座-17座 

客车

18座-19座 

双排工具车

1.5T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车辆租赁业务(经营范围具备与车辆租赁业务相关的内容)。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潜在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国家税务局网页“纳税人资格”截图)。

3. 投标方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员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不得低于50万元,乘员每位保额不低于5万元。租赁的车辆购置年限不得超过6年,且累计运行公里不得超过10万公里。

4. 投标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动力系统须为燃油类型。

5.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省际。

6. 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车辆的相关证件彩色扫描件,并携带原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备查,同时提供近2年内车辆租赁业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7. 中标方承担保险费、车船税、车辆年检等相关固定费用。

8.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由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及资信良好证明。

9.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企业履约中无违约情况,未进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企业、信用中国网络信息截图)。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完成报名。

12. 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09日15:00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及获取方式:投标报名期内公开出售,投标人报名完成后自行在招标采购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件50元,标书款只接受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用途。

投标人在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招标文件售卖期内,同时提交三份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传真至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投标报名表中的投标项目和包件等内容,应与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项目报名时填报的内容一致,否则按无效报名处理。

3.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092********

行号:********2265

用途:标书款

4.发票获取:微信扫描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二维码”,并按要求填报投标单位信息并提交。开标后10日内我单位将办理完毕的发票邮寄至投标人。

六、本项目的招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本项目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86号洛阳供电段(西院)材料科集中采购办公室。

八、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及成交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十、其他说明

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2 .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3. 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2),也可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ztwz.com)上查看相关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春都路186号

邮编:471002

联系人: 黄工

电话:****-********-2

传真:****-********-4(自动)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材料科:郭工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临时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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