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解读

关于凤阳县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全面做好河道治理及水利设施修复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促进河道生态系统修复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防止出现非法开采砂石现象,规范砂石资源经营管理行为。根据凤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9月12日批复的《凤阳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凤阳县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水生态环境为目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源头管控,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着力提升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方案》制定的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利部下发《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政府下发《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及《滁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凤阳县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三、《方案》明确了河道采砂区域范围

河道采砂涉及的河道为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道(包括水库库区、人工水道等)。

四、《方案》明确了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规划、禁采区和可采区划定及年度计划编制

河道采砂由县水务局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许可发证。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河道采砂许可和发证手续。《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

县水务局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委托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每3年对所属许可管理的河道进行一次全面勘测,编制采砂规划,经市水利局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对淮河流域凤阳段采砂规划,按照上级水利部门要求,实施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县水务局根据河道来砂量、水情、工程安全等情况,在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委托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拟选采砂的河道进行勘测和规划,编制年度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规划报告,并经论证后划定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

县水务局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根据划定的河砂可采区,组织年度河道采砂计划编制工作。

五、《方案》明确了河道砂石资源的开采与经营

一是组织统一开采、管理、销售经营。县政府授权凤阳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安居实业公司)实施我县境内河道采砂工作,根据河道采砂年度规划,由县水务局每年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许可发证,所有砂石资源皆由县安居实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经营。

二是明确河道采砂作业单位选定方式、所有权和经营权。

六、《方案》明确了河道采砂作业要求、现场监管和管理及完工验收要求。

一是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二)使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必须齐全有效。

二是确定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办理的流程、要件和《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查发放程序。县安居实业公司在选定河道采砂作业单位后向县水务局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县水务局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年度河砂开采计划核定《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范围、采砂量、作业方式、采砂期限、采砂作业工具等,通过相关行政许可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三是明确了河道采砂现场监督和管理责任单位。

(一)河道采砂现场管理由县水务局河道管理局监督和管理,县水务局负责监督检查。

(二)采砂现场实行公告制度。由县水务局在采砂现场附近竖立公示牌,标明河道采砂许可证号、采砂范围、采砂船舶名称、控制开采量、采砂期限、采砂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安装动态监控系统。由县水务局在采砂场安装监控设备,并为采砂船舶和场内运砂车辆安装 GPS 动态监控设备,对现场采砂船只进行定点、定时、定量、定范围进行监管,并在采砂船只明显的位置悬挂采砂许可牌,许可牌标注可采区名称、许可证号、采砂船名等,以便于群众监督。

(四)采砂作业单位在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采砂船舶的,可由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向县水务局提出申请,由县水务局依法审核批准。

四是明确了河道采砂完工验收程序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累计采砂达到规定总量的应立即停止采砂,并在县水务局的监管下,在10天内将采砂工具撤离现场。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可采区配套堆砂场的临时占用期限原则上应与可采区采砂许可证期限保持一致,验收前应清理完毕,平整好场地;需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重新办理临时占用延期的批准手续。如发生超期限不撤离或超量采砂,由县水务局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县水务局可委托具有水利工程设计、咨询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评估,并组织验收后,将《河道采砂许可证》盖章注销,连同验收鉴定书发回申请验收单位存档。

七、《方案》明确了河道砂石资源经营收入的使用管理制度

砂石资源开采销售,由县安居实业公司统一开票、销售,其销售收入扣除采砂作业劳务成本、资源管理费、相关乡镇及部门经费等,剩余部分资金由安居实业公司统筹使用,依法缴纳税费。

2021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经营管理 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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