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交易公告]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设备的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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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500-01270
项目名称: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3,950,000.00元(001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240,000.00元;002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71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50,000.00元(001包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240,000.00元;002包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710,000.00元)。
采购需求:
001包:
一、VOCS红外摄像仪(制冷型红外热成像仪)技术参数及要求
1.1 探测器类型:制冷型(T2SL)二类超晶格探测器
1.2 工作波段:3.2-3.4μm(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
1.3 分辨率:不小于320×256像素(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
1.4 热灵敏度(NETD):≤10mk@25℃(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
1.5 测温范围:-15℃~+300℃
1.6 测温精度:±2°C(0-100°C),±2%(>100°C),±2°C(-20-0°C) (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
1.7 显示屏:不小于4.3英寸可旋转触摸屏,分辨率不小于800*480。(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
1.8 目镜:OLED可旋转且分辨率不低于800*600,
1.9 可见光摄像头:不低于500万像素CMOS,带补光灯
1.10 ★ 手柄:旋转手柄,可旋转角度180度
1.11 图像调色板:不少于11种
1.12 变倍:1-6倍连续数字变倍
1.13 调焦:手动
1.14 图像调整:自动/手动调整对比度、亮度
1.15 气体增强显示:气体增强模式
1.16 ★测温分析:带测温分析功能,实现点、线、区域测温分析
且点分析:不少于20点;线分析:不少于20个可移动线测温,含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区域分析:不少于20区域(最高温/最低温/平均温)(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或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宣传彩页原件为依据。)
1.17 ★录制红外视频和可见光视频时,可以同时录制语音数据;(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
1.18 语音注释:不少于60秒语音记录,随图像一同存储
1.19 视频存储:SD卡不小于32G
1.20 启动时间:不大于5分钟.
1.21 激光测距:具有激光测距功能并在屏幕上显示距离信息。(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并提供显示屏截屏图像。)
1.22 激光指示:具有激光指示功能
1.23 GPS定位:显示屏可以显示实时经纬度信息。(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为依据,并提供显示屏截屏图像。)
1.24 可通过WIFI连接便携式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氢火焰离子法FID+光离子法PID),红外热像仪屏幕可以同时显示FID检测器和PID检测器的检测数据。(提供显示屏截屏图像。)
1.25 ★可通过WIFI连接防爆手操器,可以对红外热像仪图像远程传输并可以进行远程控制。(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或为依据,并提供显示屏截屏图像)
1.26 可检测气体至少包含: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戊烷、己烷、辛烷、庚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溴甲烷、溴乙烷、氯甲烷、1-己烷、乙烯、丙烯、戊烯、异戊二烯、异丁烯、1,3-丁二烯、1-丁烯、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对二甲苯、乙苯、溴苯、庚苯、苯乙烯、1,2-二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等多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气体。
1.27 温度:工作温度:-25℃~+50℃,存储温度:-40℃~+70℃。
1.28 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c nc op is II cT4 Gc。
1.29 外壳:采用铝镁合金外壳,尺寸不大于(长*宽*高) 30cm*25cm*18cm。
二、便携式VOCS分析仪(便携式挥发性气体分析仪)技术参数及要求
2.1 便携式挥发性气体分析仪适用于VOCs排查溯源、污染应急现场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及管阀件(LDAR)等无组织排放检测。
2.2 仪器同时配备FID和PID双检测器,对几乎所有的VOCs以及部分常见的无机因子均有响应。应满足整机体积小、重量轻、检测性能佳、操作简单及对于检测现场快速准确分析的要求。
2.3★分析仪具有国家级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颁发的,可在存在易燃气体、液体或蒸汽的危险场所或有防爆安全要求的区域中使用的防爆认证证书;主机:本安防爆+隔爆Ex d ia IIC T4 Gb;手操器:本安防爆 Ex ib IIC T5 Gb + 粉尘防爆 Ex ibD 21 IP68 T100℃。
2.4 ★分析仪器内嵌IEEE-Wi-Fi无线网络通信的工业标准通讯模块,通过IEEE-Wi-Fi点对点连接防爆移动终端和主机系统,通过防爆移动终端上预装APP即可完成测量数据的记录、保存和查看。
2.5 所投产品主机具备LED液晶显示屏,可以实时显示测量浓度值,通过主机上的按键可以对仪器进行启动点火、浓度校准、背景值扣除、信息查看等操作(该指标以厂家官网网站宣传资料或为依据,并提供软件界面截图)
2.6 准确度:FID:±0.5ppm,±1ppm;
2.7 动态范围:FID:0~30000ppm甲烷,支持多点校正;PID:0.5~1000ppm异丁烯,支持多点校正;
2.8 最低检出限:FID:1ppm甲烷;PID:1ppm异丁烯;
2.9 检测器寿命:FID检测器使用寿命大于6000小时,PID检测器使用寿命大于2200小时,整机正常使用寿命大于10年;
2.10 连续工作时间:充电电池充满可连接工作时间≥10小时;
2.11 氢气气源内置不可拆卸自密封气瓶,体积≤100 ml,充满可连续工作时间≥10小时;
2.12 工作温度:-10℃~+45℃,工作湿度(0~95)%RH;
2.13 通讯模式:分析仪与移动数据传输器,支持WiFi连接;分析仪与计算机,支持WIFI、USB连接。
2.14 软件界面及接口仪器主机及APP软件为全中文软件界面,承诺开放软件数据接口权限。
2.15 ★ 配套LDAR软件平台软件包含三年免费运维。
002包: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GC-MS)联用仪,基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的一款可于现场有机污染物分析的便携式仪器。其可以装备于移动载具上进行监测,也可以通过肩背或手提方式移至汽车无法驶入的现场进行监测,可用于现场的挥发性有机化学污染物的快速定性及定量分析。
1.配置
1.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内置吸附热解吸、定量环进样模块等前处理模块。
1.2 气体质量控制系统
1.3 附件箱:内含电池和载气,配充电器及三块充电电池。
1.4 工作站软件:便携气质工作站软件(中文操作系统),数据处理软件。
1.5 主机配件:配件包和工具包。
1.6 电脑。
2.技术性能指标
2.1 移动性能与响应快捷性
2.1.1运输便捷性: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其附属设备需结构紧凑、体积小、重量轻、便于装运,整体性能良好。全部设备(含附属设备)从移动监测车下搬运至车上且完成紧固的时间不超过10 min。
2.1.2 运输过程稳定性:便携式GC-MS与附属设备的连接,在复杂路况下远距离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损坏。具有抗震保护装置,保证抵达现场后正常开机运行。
2.1.3 现场调试和运行的快捷性:在应急监测车抵达现场30 min内,应完成仪器的调试(包括色谱柱温、质谱仪真空度等达到测试样品的要求)。
▲2.1.4 抗震测试:提供由省级或以上计量机构出具的国军标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GJB150.16A-2009)为依据的振动测试报告,以适应复杂的现场环境。
2.2 工作条件
2.2.1 电源:可用充电电池和交流电两种供电模式。
2.2.2 单块电池使用时间:≥3小时。
2.2.3 仪器工作相对湿度:≤85%R.H.。
2.2.4 连续工作时间:≥24h。
2.3 气相色谱模块
★2.3.1 采用温度可编程的快速气相色谱技术,内置长度为5m-10m的快速色谱柱。温度设置范围:45℃至260℃,最大升温速率100℃/min。
▲2.3.2 样品进样:气体样品能通过吸附热解吸进样和定量环进样两种模式,可通过软件控制二者选其一使用,避免手动更换(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和仪器内部照片证明)。
2.3.3 进样量:吸附热解吸进样须≥400mL, 定量环进样须≥400μL。
2.3.4 样品进样全套管路均需经表面惰性化处理,满足现场高低浓度样品的检测需求
▲2.3.5 数据分析时间:≤6min(以分离TO-14标气为标准)(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证明)。
▲2.3.6 仪器具有预抽与反吹功能,以保证仪器抗污染能力及测试结果准确度(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证明)。
2.3.7 载气:氦气或氮气
2.3.8 系统残留:≤0.1 ppb(nmol/mol)
2.3.8 色谱柱温度控制稳定性≤0.5%
2.4 质谱模块
★2.4.1 质量分析器:四极场原理质量分析器。
2.4.2 电离方式:70eV EI源电离。
2.4.3 检测器:电子倍增器。
2.4.4 真空系统:能适应恶劣环境下工作,真空泵为非化学吸附型器件。
▲2.4.5 质量数范围:45~450 u,覆盖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证明)。
▲2.4.6 动态范围:不低于107(甲苯)(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证明)。
★2.4.7 扫描速率:≥10000 u/s。
2.4.8 灵敏度:<1 ppb(甲苯)。
2.4.9 扫描方式:全扫描(FullScan)和选择离子监控(SIM)两种方式可选。
2.4.10 定性重复性≤1%(苯、甲苯)
2.4.11 定量重复性≤5%(苯、甲苯)
▲2.4.12 为保证现场监测定性的可靠性,仪器需具有二级质谱(MS/MS)功能(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证明)。
2.5 气体质量控制系统
2.5.1 用途:用于仪器定性定量校准与质量控制,可自动对主机进行质量轴校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和《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2.5.2 功能:通过软件控制自动实时添加内标物,支持内标气与分析样品同时分离分析
2.5.3 内标物:配置1,3,5-三(三氟甲基)苯标气;
2.5.4 气瓶要求:采用自密封气瓶形式,内标气可以实现重复充放使用(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证明)。
2.6 数据处理系统
2.6.1 全中文软件界面。
▲2.6.2 简约直观的图形化操作界面、人机交互式触摸屏,可显示选择方法、历史数据、仪器状态、仪器维护、信息检索等功能(需提供操作界面截图)。
2.6.3 软件具有一键开关机功能,开机可自动进行仪器自检、载气检测、真空准备和分析准备;关机可自动进行关闭真空、设备降温并关闭载气。
2.6.4 可通过TCP通讯方式将系统监测数据进行输入和输出。
2.6.5 质量分析器烘烤功能可设置维护时间、质量分析器温度,在真空状态下通过升温对质量分析器进行烘烤。
2.6.6 具备数据采集与分析、样品定性和定量测定、报告制作、实时显示、谱库建立和检索等功能。自动记录和审核样品分析过程中的所有数据。
2.6.7 软件具备人性化的实验助手功能,包括数据单位换算、所有VOCs浓度加和计算(TVOCs)、多次实验数据同时处理等,帮助实验操作者提高工作效率。
2.6.8 标准气体配置指导通过录入配置化合物和配置浓度、体积,自动提供详细的配置方法。
▲2.6.9 具有自动维护功能,可设定自动维护周期,可手动整机维护,也可以选择色谱柱维护、色谱柱老化、吸附管维护和质量分析器烘烤等单个模块维护功能(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和软件界面截图证明)。
2.6.10 内置北斗定位系统和GPS系统,标明采样位置。
2.6.11 标准谱库:内装NIST与AMDIS的质谱库,NIOSH数据库。
▲2.6.12 专用数据库:中文版SIC数据库,环境标准参考数据库,环境样品专用谱库(内含超过1000种物质)(需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复印件证明)。
2.6.13 由中文版SIC数据库可查询化合物的NOISH允许暴露限制、OSHA接触限制、GB职业接触限制、浓度转换系数、危险性、接触途径、症状等信息。
2.6.14 可将检测结果与环境标准链接,在主机面板上标识出超标的污染物质。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2个合同包,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按自然包号顺序确定中标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1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方式:151*****966
邮箱地址:liaoningxuanze@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娜
电 话:15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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