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设计服务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设计服务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设计服务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的基础上拓展建立的。2001年创建的深圳研究生院在探索高等教育改革、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许多积极的贡献;2014年设立的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在高水平深度国际合作办学方面探索了有益的经验,为国际研究生院的创建和发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础。学院位于大湾区科教创新高地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中部,校园占地面积约50公顷,由大学城西院区(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区,已建成)、西丽湖院区(原丽湖度假村及周边区域,规划建设中)和大学城东院区(大学城体育场东侧,建设中)组成了“一院三区”的整体空间布局。

2018年2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一期)工程可研报告》,位于深圳大学城东边的新建校区工程计划在2021年底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作为基础性的配套工程,与学院的战略发展定位和校区主体建设工程周期及教学业务信息化需求相适应,为配合学院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大学城东院区的建设,满足大学城东院区的启用,将根据国际研究生院特色规划建设完善的校园管理支撑平台和智慧校园业务应用平台,提升学校的管理及服务能力。结合大学城西院区已建成的IT基础设施,完善大学城东院区IT信息基础设施和智能化系统的建设,为学校各系统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

现阶段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根据《政务投资条例》、《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要求,拟启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21-44****-********01-01381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设计服务1.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英文名 Tsinghu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Graduate School,简称Tsinghua SIGS)是在国家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由清华大学与深圳市合作共建的公立研究生教育机构,致力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研究生院,成为服务社会和引领发展的一流人才培养基地、学科交叉融合的国际创新研究中心,以及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化办学的典范。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致力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研究生院,成为服务社会和引领发展的一流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全球重大挑战问题的研究,成为学科交叉融合的国际创新研究中心;探索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成为学校—企业—政府合作以及国际化校园的典范;助力学校工科的转型和相关学科的发展。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的基础上拓展建立的。2001年创建的深圳研究生院在探索高等教育改革、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许多积极的贡献;2014年设立的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在高水平深度国际合作办学方面探索了有益的经验,为国际研究生院的创建和发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础。学院位于大湾区科教创新高地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中部,校园占地面积约50公顷,由大学城西院区(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区,已建成)、西丽湖院区(原丽湖度假村及周边区域,规划建设中)和大学城东院区(大学城体育场东侧,建设中)组成了“一院三区”的整体空间布局。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部署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大湾区要“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深圳确立了建设创新引领全球城市、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新兴科技与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和策源地,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为服务国家需求、助力区域发展,2016年11月4日,清华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2018年11月6日,教育部批复成立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并赋予国际研究生院充分利用深圳的区位优势和科技创新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服务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使命。2018年12月1日,市校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启新篇章。2019年3月29日,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正式揭牌。

根据清华大学的发展战略和深圳市的产业需求,国际研究生院优先布局清华大学一流的工科学科并辅以创新管理,形成“6+1”个主题领域,包括:能源材料、信息科技、医药健康、海洋工程、未来人居、环境生态和创新管理。这些优势学科与深圳市的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将为深圳产业转型提供动力,为大湾区的社会创新发展助力,并有力地支持学校相关学科的发展,助推清华大学建设“双一流”。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突出“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办学特色。“国际化”指的是与国际一流高校和机构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着眼全球重大挑战问题的研究,提高学生的全球胜任力;师生组成、培养过程、校园建设、治理体系高度国际化。“开放式”指的是校园开放,资源共享,深度融入城市发展;教学开放,校企共同参与教学和人才培养项目设计,协同发展;组织架构开放,打破院系和学科边界,支持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创新型”指的是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世界一流的研究生教育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模式,在构建国际化的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政产学研互动合作新模式、重塑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开拓创新。

优质的师资和生源是办成一流大学的重要因素。国际研究生院将面向全球延揽优秀全职教师,通过高质量的培养项目吸引全球优秀学生。师资建设方面,在充分借鉴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师资引进的学术标准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形成国际研究生院的教师聘任制度,建设一支规模约400人的高水平、国际化的教师队伍,其中海外教师比例占1/3。在人才培养方面,以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为主,非全日制教育为辅。2025年预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5000人,2030年达到8000人,其中1/3左右为海外学生。2019年4月,国际研究生院首个专业博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已启动招生。项目旨在助推大湾区实现产业转型并发挥引领全球创新的功能,培养领域包括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首期计划招生50人左右,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

2018年2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一期)工程可研报告》,位于深圳大学城东边的新建校区工程计划在2021年底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作为基础性的配套工程,与学校的战略发展定位和校区主体建设工程周期及教学业务信息化需求相适应,为配合学院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大学城东院区的建设,满足大学城东院区的启用,将根据国际研究生院特色规划建设完善的校园管理支撑平台和智慧校园业务应用平台,提升学校的管理及服务能力。结合大学城西院区已建成的IT基础设施,完善大学城东院区IT信息基础设施和智能化系统的建设,为学校各系统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

(二)建设目标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一期是以《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实现“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的办学理念为核心,运用信息技术,为教学服务、科研服务、校园服务、管理服务等提供安全、高效的流程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为深圳市培养高端的复合性人才。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一期将基于智能感知、物联网、移动互联、 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和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将校园活动的物理空间和信息空间有机衔接,全方位、全过程的记录学生成长轨迹的大数据和教职员工发展过程的大数据,能直接、客观、准确评价教育效果并促进教学与管理工作建设,为师生建立智能开放的教学活动环境和快捷便利的文化生活环境。以感知与互动反馈、智能化控制、智能化管理、数据智能分析和智能视窗等一体化的系统集成为抓手,建设资源和服务共享的数字化校园。通过对校园活动中产生的大数据进行汇聚、挖掘、存储和分析,为教学环境的有效配置、教学资源的有效共享、教学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和校园管理服务的有效支撑等提供智慧决策和支撑,建设成为以数据为核心,全方位的数据感知为神经末梢,校园网、物联网为神经系统,以智慧化应用服务为载体,实现校园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的融合,为校园师生、管理者等提供安全、绿色、舒适、健康、便捷的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环境,达成人与环境、设施、设备以及教、研、管、服校园业务的完美融合。

为实现“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的办学理念,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将在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新校区的建设和办学特点,完善学院的应用平台和基础支撑平台的建设,通过建设高效、稳定、安全的网络及资源中心为校园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撑。通过建设各类智慧化设施把学校打造成全国智慧校园的标杆,也真正成为世界一流的智慧校园典型示范。

本期根据《智慧校园总体框架》(GB/T 35342-2018)规划校园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将建设以标准数据体系为基础功能完善的基础支撑平台,同时提供便利的学生服务、高效的校园管理服务的业务场景应用平台,以及挖掘提升学校教学、科研的水平的评价应用平台,为日常教学和学术研讨提供服务的智慧教学环境平台。建设稳定网络系统、满足学校三年办学需求的资源中心以及满足二级等保要求的信息安全系统。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建设以新一代校园网、物联网为基础,打造一套先进的信息化基础平台,快速响应业务需求,帮助教、学、研业务提升,降低成本,减少重复活动,方便信息共享,实现与清华校本部的软件和数据的应用整合和衔接;通过业务需求与IT能力的有效结合,为教学、科研、校园服务、管理等业务提供安全、高效的流程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高校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教育科学特色加强创新设计,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AI技术打造智慧环境为全校师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力争做到教育-数据科学-工程技术三轴对齐,科教深度融合;加强与各高新企业的合作,努力建设成为智慧、开放、多元、绿色、安全、和谐的信息化校园。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学校的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国际上不低于一流高校信息化的平均水平。为“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的办学理念服务。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建设将以成为“深圳智慧城市新名片”为愿景,逐步建成世界一流的智慧校园。

整体看来,有以下五大建设目标:

第一,建立国际化智慧校园治理机制。

深度剖析、借鉴国际一流大学智慧校园建设模式,通过流程再造、组织重组等打造对标国际的智慧校园治理机制。通过调研伯克利加州大学等国际一流高校在智慧校园方面的成果,了解国外一流高校在智慧校园治理方面的经验。此外,SIGS也与伯克利加州大学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2015年清华与伯克利加州大学在深圳市政府的支持下联合建立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简称TBSI)。TBSI面向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深圳发展需要,围绕环境科学与新能源技术、数据科学与信息技术、精准医学与公共健康等建立3大跨学科研究中心、下设18个实验室。因此,通过对伯克利加州大学智慧校园治理的调研可以更好的帮助SIGS实现国际化的智慧校园治理机制。伯克利加州大学在智慧校园治理机制中针对人才培养有着较为完备的流程,既关注学生成长,又涉及到服务支撑体系,与“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相符合,重视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在进行SIGS国际化智慧校园治理机制的设计时也更加重视对“以人为本”“三全育人”等教育理念的体现。

此外,本项目也在借鉴国际较为通用的数据治理协会(The Data Governance Institute, DGI)数据治理框架,以及国际数据管理协会(The Data Management Association, DAMA)数据治理框架的基础上,充分调研、深度剖析国际一流大学在智慧校园治理方面的举措,借鉴其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体系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办学特色和教育理念,建立对标国际的智慧校园治理机制。

第二,构建适配“6+1”项目制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通过智慧校园的建设本项目致力于为学生打造“千人千面”的培养模式,真正落实个性化人才培养,匹配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6+1”项目制的培养模式。2020年7月,习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助力深圳释放“三区叠加”的潜能,培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创业人才。目前,SIGS已建立生物制药与健康工程研究院iBHE,研究院坚持前沿导向、需求牵引、工程科学支撑、学科交叉融合,开展一流学术研究,培养高水平学术、创新创业和管理型领军人才,服务人类健康的使命。重视人才培养和跨学科发展,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的新模式。

第三,建设开放平台。

通过建立开放标准,形成开放生态,促进开放平台的建设。本项目将通过智慧校园的建设,建立开放标准,规划设计整体智慧校园的数字架构,保持标准化、灵活性,适应未来的发展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开放标准建立的基础上,本项目将打造开放生态,促进建设能够满足智慧校园长期持续发展的开放平台,通过这一开放、稳定、可拓展的平台为应用系统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撑与服务,促进深圳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产学研合作,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系统得以有效运作,促进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国际技术转让等领域深度合作。当前,已成立生物制药与健康工程研究院iBHE、环境与生态研究院iEE、海洋工程研究院iOE,正在筹建未来人居研究院、未来材料研究院、经济管理研究院等;通过研究院力求在学科生长点深入,系统创新性研究,在重点领域前沿突破,促进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

第四,建立支持学术卓越的服务体系。

通过智慧校园的IT建设配合业务流程再造,重塑变管理为服务的理念,全面增强对师生教学、科研和校园生活的服务能力。通过智慧教育的科技手段,为不同的学生和教师提供适合的优质教育资源和职业发展机会,支持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满足学术卓越、育人卓越的需求。在智慧校园整体建设的规划中,强调将业务流程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提高行政效率,变管理为服务。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考虑到了师生在科研、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需求痛点,如科研经费的管理、实验设备的预约使用、校园活动组织与管理等方面,通过对相关业务流程的梳理,构建与之相适配的信息化系统,优化流程,提高师生体验,充分支持师生在科研方面的发展。

第五,统筹教育、数据与技术。

本项目将统筹考虑教育理念、数据与IT技术,齐头并进、深度融合,切实符合SIGS实际发展需求,在结合高校教育科学以及信息化和现代教育技术的特点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定位及教育教学中面对的实际需求,参考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建设模式,建设好基础数据支撑平台及师生服务的业务系统,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AR技术打造智慧环境为全校师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既保障其科学性、全面性和前瞻性,在满足业务需求基础上面向未来;也着眼于实现先进教育理念落地,解决高等教育实践中遇到的真正问题,如通过打通数据底层,促进各个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形成师生的成长画像,为师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资源,真正统筹教育、数据与技术;在智慧校园建设方面力争做到教育-数据科学-工程技术三轴对齐,科教深度融合。

本期建设将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建设以标准数据体系为基础功能完善的基础支撑平台,同时提供便利的学生服务、高效的校园管理服务的业务场景应用平台,以及挖掘提升学校教学、科研的水平的评价应用平台,为日常教学和学术研讨提供服务的智慧教学环境平台。建设稳定网络系统、满足学校三年办学需求的资源中心以及满足二级等保要求的信息安全系统。为第二三阶段的深化应用和创新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整体建设任务包含如下部分: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智慧校园业务场景应用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含:IT基础设施平台、网络系统平台、智慧教育环境平台)、校园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该部分为配合基建顺利进行,另行申报建设)。具体如下表所示:

智慧校园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

本期建设内容

1

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

数据基础设施

2

统一接入

3

统一身份认证

4

统一通信

5

智慧校园业务场景应用平台

招生系统

6

研工管理系统

7

教学与教务管理系统

8

师生科研支撑系统

科研转化促进平台

9

实验室管理系统

10

协同办公系统

11

人力资源系统

12

财务相关系统

13

业务场景相关BI应用

14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IT基础设施平台(包括服务器及存储、信息系统安全、数据中心机房、IT运维监控系统、APM业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等建设内容)

15

网络系统平台(包括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师生公寓PON网络、大学城新、旧两院区光纤等建设内容)

16

智慧教育环境平台(新校区)智慧教育环境平台(新校区)(包括多视窗远程同步课堂智慧教室、交互型智慧教室、演示型智慧教室、录播型智慧教室、课件制作室(虚拟演播室)、管理控制中心,信息发布系统等建设内容)

17

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

智能化工程(包含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信息引导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标准时钟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安全技术防护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建设内容)

18

智慧报告厅和会议室系统(包含扩声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微格录播系统、物联联感知系统、讨论型数字会议系统、智能会议系统等建设内容)

二、 编制要求

(一)编制依据

1. 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发展规划等;

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3. 有关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规范、定额;

4. 咨询设计委托合同;

5. 其他有关依据资料。

(二)编制要求

1.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1)初步设计及概算内容应按照项目需求单位业务实际需要,符合《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指南》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对项目总体架构、逻辑架构、系统功能、部署方式进行合理的设计和规划,并理清各子系统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保证所服务的实体之间能够安全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3)初步设计及概算要充分考虑整体安全要求,必须从一个完整的安全体系结构出发,综合考虑系统及其相关的各种实体和环节,综合使用各层次不同的安全手段,为系统提供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

2.设计方案重点难点分析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范围中的项目涉及部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难度等特点,从实际出发分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对策和策略,以便日后有针对性的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服务工作。

3.保障措施

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特点,在公司资质、案例、质量保障体系、人员结构、设施配置等不同角度说明按时完成上述咨询文档编制工作的保障措施。

4.保密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制定一套安全保密制度(随同投标文档一起递交),确定项目保密责任人,同时要求投标人:

1)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履行保密责任,中标后须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协议样本请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中标后按照公司内部保密规定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方案编制工作。

5.项目成果提交及验收要求

1)投标人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投标人向采购单位提交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设计方案,须通过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的概算批复;

2)投标人向采购单位提交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设计文档(纸质件),需提供不少于2份纸质文档,最终所需文档数量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3)投标人向采购单位提交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设计方案(电子件)。

三、管理要求

(一)工作制度要求

投标人应制定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项目咨询文件编制工作相关流程,达到有效协调各方关系的目的。

(二)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制定有关本项目咨询工作的管理流程,规范咨询工作相关文件,并负责整理记录归档投标人与采购单位来往的文档、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资料。

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委派项目服务团队(共5名),包括项目总负责人(1名)和驻场咨询工程师(4名)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咨询文档编制工作。

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咨询工程师,如需更换,应书面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获得采购单位同意。

项目服务团队均要求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三年及以上政府信息化项目咨询方案编制工作经验。

(三)工作内容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服务团队(共5名)负责编制采购单位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申请概算批复相关的所有文件,直到采购单位完成本项目概算批复为止。

(四)工作终止要求

在工程设计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终止与投标人所签订的设计服务合同:

1、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咨询工程师频繁更换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的;

2、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和咨询工程师的服务质量较差;

3、投标人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4、投标人泄露本项目的工作秘密的;

5、投标人未能依法履行设计职责的;

6、本项目未通过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五)服务要求

1、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和咨询工程师必须接受采购单位工作场所进出及办公相关管理要求;

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和咨询工程师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工作场所安全责任书;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和咨询工程师必须按月接受采购单位的用人评价考核,对于不合格的人员,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

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协助采购单位按期完成本项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的概算批复(不包括招标人进行成果审核和验收的时间)。

二、费用预算、付款方式

本项目交付物: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后,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智慧校园项目工程设计费批复金额支付:如批复金额低于中标金额,则以批复金额为准,并作为合同总额支付;如批复金额高于中标金额,则支付总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50%;本项目通过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的概算批复后,支付合同款50%,合同款实际支付不超过批复金额。

投标人需支付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各阶段评审费用,支付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三、项目成果提交及验收要求

1、投标人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本次提交成果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工程设计文件;

2、投标人向采购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须通过深圳市信息化管理部门的方案评审并获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的批复;

3、投标人向采购单位提交所有工程设计文件(纸质件),每个项目需提供不少于十份纸质文档,最终所需文档数量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4、投标人向采购单位提交所有咨询文件(电子件)。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控制财政金额为人民币254.9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财政控制金额为无效投标。

五、其它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2

评审内容:

描述项目建设现状、建设目标、总体建设方案(包括: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智慧校园业务应用场景应用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等)、建设要求、工作措施、工作方案、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需描述全面、准确、清晰、合理。

评审标准:

对建设现状、建设目标、总体建设方案(包括:智慧校园基础支撑平台、智慧校园业务应用场景应用平台、信息化基础设施等)、建设要求等的理解深度进行评价,对工作措施、工作方案、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合理性、完善程度进行整体评价进行评价。

优:对本项目的理解准确且有针对性详细分析,实施方案详细且贴切本项目实际情况。

良:对本项目理解不准确但分析全面或理解准确但分析不全面,实施方案详细但针对性不强的。

中:对本项目理解不准确且分析不全面,实施方案简要且针对性不强的。

差:没有理解本项目需求且没有针对本项目的分析,缺少实施方案的。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得20%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评审内容:

能够根据采购单位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难度、近年各高校信息化建设情况、与国内外同类系统的对比分析等特点,从实际出发并结合相关文档分析本次咨询设计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对策和策略,制定的计划、对策和策略能够对后续开展本项目设计咨询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评审标准:

优: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且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行性高。

良: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且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行性较高。

中: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且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行性一般。

差: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且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可行性低。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得20%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1

评审内容:

(1) 给出分阶段项目时间安排、工作进度与阶段性成果;

(2) 详细阐述项目时间管理制度与措施;

(3) 详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

(4) 详细阐述项目资料、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

(5) 详细阐述项目安全生产、环保的保障制度与措施。

评审标准:

优:保障措施及方案合理且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贴切的。

良:保障措施及方案科学合理但无针对性的。

中:保障措施及方案质量差且无针对性的。

差:未提供保障措施及方案的。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得20%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

服务承诺

5

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要求包括:关于项目后续支持时间、主动交接手续办理时间等,根据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

(1)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内容具体,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0%分;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内容不具体,或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服务承诺的,均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5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格式自定)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

(1)违约承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高的,得100%分;

(2)违约承诺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60%分;

(3)违约承诺不具有针对性,或可行性低的,得20%分。

未提供违约承诺的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9

评审内容:

(1)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咨信证书(范围:电子或信息工程)得20%分,乙级得10%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智慧城市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证书得20%分,其他不得分;

(3)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符合性证书》(DCMM)三级或以上得20%分;

(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得20%分,其他不得分;

(5)具有CMMI研究院官方授权的机构颁发的CMM/CMMI3(或以上)证书得2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

7

评审内容:

1、自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提供高校智慧校园项目咨询设计类业绩,每一项得2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2、自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完成的高校智慧校园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优秀咨询成果奖的得40%分。

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荣誉及获奖证明材料,不具备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3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8

评审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计算机相关专业15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通信信息专业)和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高级),不能满足的,本项得0分。在满足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评分:

(1)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专业),得20%分;

(2)具有注册资格QMS审核员证书

,得20%分;

(3)具有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20%分;

(4)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高级)证书,得20%分;

(5)具有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证书,得20%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要求提供参与项目团队成员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1、驻场人员评审内容:

(1)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电子计算机专业)和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得20%分;

(2)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电子工程专业)和人社部、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得20%分;

(3)同时具有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和网络工程师证书,得10%分;

(4)同时具有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工程师(高级)资格证书和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资格证书的,得10%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驻场人员)评审内容:

同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和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在满足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评分:

(1)成员中有1名具有ITIL认证证书,得20%分(最高20%);

(2)成员中有1名具有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证书,得10%分(最高10%);

(3)成员中有1名具有人社部、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得10%分(最高10%)。

评分依据:

1.以上同一人不重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要求提供参与项目团队成员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服务网点

4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4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6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 target="_blank">政府采购服务类申报书需求0918V1.6.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需求公示 项目设计 智慧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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