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05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重要通知-

常州市2005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重要通知-

各投标人:
经过本次常州市医疗机构2005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人的研究决定,对招标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事项通告如下,望投标人相互转告。
1、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品种目前在常州市零售药店的零售价,如有违反该规定,一经核实将作废标处理。
2、所有投标品种的报价,加上《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5]4号)规定的“差价率”后的临时最高零售价不应高于该品种的现行零售价(政府规定的零售价或企业自主定价),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认真考虑,并在信息确认时认真核对投标品种的现行零售价。
3、对于第一层次中专利品种(含过期专利)的认定主要包括两方面原则,属于化学药品的必须是化合物或衍生物专利;对于国家一类新药、生物制品和一些植物原料提取药物的工艺专利药品也划为第一层次。
上述所有品种公示如下(点击打开)1.xls,

如有异议,请于2005年12月31日前向经办机构提出。
          
                   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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