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附城镇廉租房(2013年)建设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康乐县附城镇廉租房(2013年)建设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康乐县附城镇廉租房(2013年)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经临州发改综【2012】723、905号,康发改字【2013】329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康乐县附城镇廉租房(2013年)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二、建设单位: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程地点:康乐县南滨河路城东新区
四、资金来源:县上自筹
五、 总投资:583万元
六、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室外附属工程,包括消防回车场972平方米,道路硬化1451平方米,停车场709.5平方米,室外活动广场1025.75平方米;绿化换填土2905平方米,地下管网敷设(含室外管网通往换热站管网160m,管径为DN200)和电气管网敷设等。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3月 ---2014年11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企业资信证明,(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2:30—5:30)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2:30—5:30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 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交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 (0930)*******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康乐县建设局 陈东浩 138*****718
代理公司: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马俊 186*****580
建设工程交易科 刘雯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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