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9月30日)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9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廷胧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食品机械制造项目

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区朝晖路5号


宁波廷胧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廷胧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是一家致力于食品机械、包装机械、不锈钢容器、啤酒设备制造的高科技企业,现投资2900万元,在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区朝晖路5号建设厂房生产建设啤酒精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生产项目,项目实施后年产值可达2500万元。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焊接烟气收集后移动式焊接烟尘器处理排放;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DA001);酸洗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

生产废水经象山东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最终由西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象山港。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隔音降噪、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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