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恒湖综合垦殖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国营恒湖综合垦殖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营恒湖综合垦殖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投字【2021】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昌市水利局农村水环境治理资金,招标人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国营恒湖综合垦殖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区国营恒湖综合垦殖场;
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 1000m3/d,新建 DN200-DN500 的污水管约 6.6Km;
4、项目总投资:3932.95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42元;
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工期要求: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报批;施工工期: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工期以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经理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4)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5)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以及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进赣备案:
(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2)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5、业绩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或EPC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工程设计或EPC业绩。
6、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两家,且只允许按不同专业资质(设计、施工)分工联合),由联合体所有单位盖章以及所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联合体所有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7、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注: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洪府发[2020]6号文)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取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要求注册建造师担任委托人的规定。
8、根据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精神: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登录系统页面,点击“房建及市政施工单位”报名并自行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信息日报上发布信息。
七、其他说明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重疫区隔离期未满或未提供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算检测报告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工程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 系 人:罗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z2@jxzxt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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