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长江大桥灯饰及配件招标公告

巫山县长江大桥灯饰及配件招标公告

巫山县长江大桥灯饰及配件采购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巫山县长江大桥灯饰及配件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 WSZFCG2013—68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生产或销售灯饰灯具,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评标时备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18日 16: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4日 17: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下载网址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 v.cn)点击下载中心-政府采购/重庆市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sggzyjy.com/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25日 14: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5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谈判时间: 2013年12月25日 14:30
谈判 地址: 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采购人名称: 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名称: 王敏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012


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012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WSZFCG2013-68采购项目名称:巫山县长江大桥灯饰及配件采购采 购 人:巫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3 -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 12 -第三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12 -第四篇商务条款- 12 -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 13 -第六篇报价文件格式- 19 -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巫山县路政大队的委托,对巫山县长江大桥灯饰及配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谈判。一、项目名称:巫山县长江大桥灯饰及配件采购二、项目编号:WSZFCG2013-68三、采 购 人:巫山县路政大队四、竞争性谈判时间:2013年12月25日14:30五、竞争性谈判地点: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网上自行下载(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sggzyjy.com/)。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伍佰元整,于递交报价文件时现场缴纳。八、采购最高单位限价:49.5万九、竞争性谈判保证金:0.4万(一)保证金金额:(二)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报价人必须开通企业基本帐户网银,在规定时间通过企业基本帐户用网银支付方式一次性缴纳规定金额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报价人须自行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按照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实行网上银行支付方式收退保证金的通知》(登载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sggzyjy.com)的要求进行注册,于开标前持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办理注册审验的,需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持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办理注册审验,核对注册信息,以便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及方便退还。已注册并通过审验且信息无变化的,无需重新注册和办理注册审验;已注册信息有变化的,按上述办法于开标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及相关资料到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进行注册信息更改审验。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收款户名均为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价人可任选所指定包号三个账户其中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农商行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巫山支行户名: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77农业银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巫山支行营业部户名: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建设银行 开户行:建行重庆市分行巫山支行净坛路分理处户名: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941-0021十、联系人员及电话:王敏 ***-********十一、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2月25日14:00十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14:30十三、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15号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一、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一)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生产或销售灯饰灯具,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评标时备查)。二、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谈判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四、谈判保证金(一)谈判供应商必须在2013年12月25日14:30之前按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二)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保证金:1.谈判开始后,谈判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2.谈判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私下接触评委、围标、串标、干扰评标、提供虚假信息等)谋取成交及其他违法行为的;3.自动放弃成交或逾期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五、报价文件编写及要求谈判供应商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对所报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对竞争性谈判内容做任何删节、修改,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由经济文件(报价一览表)、商务文件(包括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其他(报价人基本情况介绍、其他资料)三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篇报价文件格式)。谈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报价,否则视为不合格报价。谈判供应商若在报价货物的主要参数等方面出现与采购人要求不一致之处,必须书面逐项说明差异情况。(一)报价1.按要求填写报价货物品牌、规格型号、交货期等信息;2.限报一个方案;3.设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格式见附件);4.若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资格文件内容: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保证真实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公司情况简介、近期经营业绩等相关背景资料。(三)报价文件的签署1.谈判供应商应分别准备内容完全一致的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报价文件格式应严格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编写。3.报价文件中凡有表格及需要签章的地方必须有报价单位的签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4.报价文件的递交: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制作,谈判供应商应将制作好的报价文件使用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监制的密封袋进行密封(正本和副本用小袋分别密封再装入大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者签字。报价文件应按第一篇中采购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5.采购人对谈判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6.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已发出的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发布谈判文件的同一网站上通知所有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标的组成部分。7.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谈判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四)无效报价条款、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1.无效报价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价无效:1.1未正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1.2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1.3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1.4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交足谈判保证金的;1.5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报价的;1.6所报货物的技术参数或商务承诺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1.7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制作的,未由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1.8报价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9报价者在报价和谈判期间采取私下接触评谈判小组成员、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成交供应商资格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的;1.10报价者在报价过程中向采购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包括资质证明、业绩、产品性能、生产厂等);1.11有多个报价方案的或对同一内容(报价、方案等)在报价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采购活动作无效处理: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其它符合采购无效条件的。3.谈判程序3.1采购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谈判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须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供监督部门审验核实。3.2现场公布各谈判供应商的初始报价。3.3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资格、技术、商务评审,评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谈判。3.4对评审合格的谈判供应商抽签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按照抽签顺序分别与各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后各谈判供应商密封最终报价(填写《最终报价表》,所有供应商初始报价的最低价为最终报价的最高限价。3.5谈判小组公布审核(最终报价表中单价与数量之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数量)并各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3.6谈判小组在谈判中需要对谈判文件中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进行修改的,应通知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成交原则谈判小组根据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等需求,且价格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进行现场再次报价,报价商家中的最低报价作为再次报价的最高限价。如果报价仍相同,摇号决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报价人的供应商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5.成交通知5.1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将在交易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5.2对未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不作任何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亦不退还报价文件。6.合同签订6.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保留到整百)。成交后供应商通过基本账户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到履约保证金至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巫山支行营业部,帐号:***************)。所供货物验收合格后且在履约过程中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6.2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日内到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并全额交纳履约保证金;逾期不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采购方不退还其谈判保证金,采购人有权选择递补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6.3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三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采购项目一览表名称最高限价(单位:万元)报价保证金(单位:万元)灯饰及配件49.50.4注:除非特别说明,投标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采购数量1、30瓦LED路灯120盏;2、1000瓦金卤灯10盏、整流器50个、启动器50个、灯头70个;3、400瓦金卤灯15盏、启动器250个、灯头70个、灯泡150个;4、250瓦金卤灯40盏、启动器60个、灯头60个、灯泡60个;5、70瓦金卤灯40盏、整流器60个、灯泡70个;6、电线60圈(2.5铜芯线)、断路器150只(32A)、交流接触器60个(50A、32A、25A各20个)、灭火器4套。注:巫山长江大桥灯饰是我县重要景观之一,目前损坏严重,为更好展示旅游城市形象,需在春节前对其损坏灯饰进行更换和维修,所更换灯饰外观和颜色与原灯饰保持基本一致。采购人将与2013年12月22日统一组织潜在报价人进行现场踏勘及答疑,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提前与采购人联系。联系方式:龚清盛 ********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报价产品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第四篇商务条款(一)实施(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20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二)实施(交货)地点实施(交货)地点:巫山县路政大队指定的地点。(三)验收人员组成: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四)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配合采购单位的验收组人员现场开箱验货,双方及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标准。(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二、质量保证(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一年质保期。(若报价人有更优惠的质保期,请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应答)四、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支付货款时,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资料:成交通知书、 供销合同、验收报告、货物全额发票。3、采购人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签字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90%的采购资金,余10%的采购资金作为质保金,于货物交付1年后支付。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一)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甲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乙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安全费、培训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乙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转账。(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甲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乙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甲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乙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内容执行。乙方交货时,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甲方、乙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提请采购人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 1年2、服务措施:使用技术咨询3、附件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按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四、验收标准、方法:到货时,甲方到现场验收,并抽样封存。五、付款方式:(一)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采购人出具采购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五、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一份,财政部门和县交易中心保留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六篇报价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分包号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报价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报价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表报价一览表;2、报价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最终报价表(样本)(不须做入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分包号品种数量(单位:台)小写(单位:元)总报价(大写): 元备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报价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商务文件(一)报价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价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五、我方最终报价(单价、合计)为闭口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报价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缴纳足额谈判保证金。九、若我方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采购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报价人)地址: 电话:网址: 联系人:(公章)年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致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报价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项目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报价、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公章)年 月 日(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三、其他(一)报价人基本情况介绍1.报价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二)其他资料厂商资格证明文件等(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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