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村老应湾新建房屋地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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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光明村老应湾新建房屋地块基础设施工程 已由 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塘渣填筑约923立方米、道路浇筑面积约1320平方米、6米路灯6盏
工程造价: 暂定30万元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道路基础、道路砼路面浇筑、管道铺设、路灯安装等,具体以业主施工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且投标人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查询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施工登记情况栏在镇海区当前状态应为正常并2012年考核显示必须为合格(报名时及开标当日必须符合,本年度首次在镇海区登记的投标人的年度考核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资格并于开标时提交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一年内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 月 18 日至2013年 12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的交易员本人佩带交易员证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1楼招标代理部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2月2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庄市街道办事处二楼公共小型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董士伟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1楼
邮编:315200
联系人: 石宗杰
电话: ********
传真:********
7.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招投标中心,电话:****-********
8.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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