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2021年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ZCHY-2021-059)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2021年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ZCHY-2021-059)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2021年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项目编号:ZCHY-2021-05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2021年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新城A2安置区香林路商业301-3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Y-2021-059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2021年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2.58万元
最高限价:242.5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42.58242.58垃圾处理服务本项目包括蓟州区洇溜镇32个行政村,近2.7万人的镇区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垃圾清运,道路保洁管理及河道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新城A2安置区香林路商业301-306
方式:报名人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原件盖公章),报名人须携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到天津众诚合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登记,同时提供电子邮箱以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新城A2安置区香林路商业301-306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新城A2安置区香林路商业301-3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蓟州区渔阳南路88号
联系方式:153 2012 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众诚合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新城A2安置区香林路商业301-3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天津众诚合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场化 治理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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