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心区重点路段交通标线翻新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中心区重点路段交通标线翻新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中心区重点路段交通标线翻新改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广州市中心区重点路段交通标线翻新改善工程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

1.1.3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现场服务、前期调研。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项目批准文件: 。

1.1.6资金来源:养护资金。

1.1.7 建设规模:

1、对广州市5横5纵及部分区内重要交通干道交通标线进行翻新;

2、对部分交警提出的标线整改调整意见进行落实;

3、对广州市中心区内部分重点桥梁栏杆进行刷漆维护翻新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为2000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前期调研。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无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2008 年 7月 1 日(近5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近五年成功独立完成不少于1个合同段城市主干道标准(或以上标准的)的道路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改造)勘察设计)。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2)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业主证明文件。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2008 年 7月 1 日(近5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是指指城市主干道标准(或以上标准的)的道路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改造))。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2)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业主证明文件。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9 日 9时 30 分至2013年12月23日16 时 0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限额为:60万元。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 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0%(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1.4.2 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5%。施工图预算编制占比例为10%

1.4.3 前期调研费由各投标自行考虑报价。

1.4.4 1.4.2-1.4.3两项费用限额合计:75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前期调研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5天内完成工程调研

1.5.2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8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8号

1.7.3 联系人:黄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

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10、广州市站南路15号之一7楼

1.8.3 联系人: 唐先生、黄先生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8.5 传真号码: ***-********

1.8.6 电子邮箱: gyzxgs@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

1.9.4 传真号码: ***-********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基建管理处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

1.10.4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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