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祥和小区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1—4号楼工程招标公告
长汀县祥和小区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1—4号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3]1206号
开标时间:2013-12-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长汀县祥和小区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1—4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3]1206号
长汀县祥和小区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1—4号楼工程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汀县祥和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项[2013]465号)及2013年12月6日颁发的长汀县祥和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祥和小区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1—4号楼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大同镇七里村(祥和小区)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本次招标项目(即1号、2号、3号、4号楼)房屋建筑面积约7376.22㎡,均属框架结构,层数为6层以下(含6层),基础类型均为独立基础。工程施工投资额约为1070.00万元。
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其有关问题通知、工程预算清单项目)。
5、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要求为28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① 完成基础梁浇捣并回填至±0.00工期要求为15个日历天;② 完成三层柱、四层楼板混凝土浇捣工期要求为40个日历天;③ 完成坡屋面封顶混凝土浇捣工期要求为60个日历天;④ 完成房屋砌体及结构验收工期要求为40个日历天;⑤ 完成房屋内、外墙及室内楼地面装饰项目并拆除外墙脚手架工期要求为70个日历天;⑥ 完成工程预验收工作工期要求为30个日历天;⑦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达到龙岩市市优工程质量标准并经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评审通过工期要求为3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龙岩市市优工程质量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
于2013年12月18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招标代理单位(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收款收据凭证向招标代理单位补回完整税务发票。
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含招标图纸及邮寄费用)售价每套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为: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
六、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本工程开标地点为:长汀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八、关于本工程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刘 智
办公地址:长汀县城金龙商务城B幢206号
联 系 人:高燕国(手机:136*****294) 李斌(手机:139*****71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
联 系 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汀县支行
帐 号:3500 1697 1070 5250 3799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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