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1年农村学校冬季供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法库县2021年农村学校冬季供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1年农村学校冬季供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01 至 2021-10-13
撰写单位: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库县2021年农村学校冬季供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1年农村学校冬季供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4-00143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1年农村学校冬季供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33,436.00
最高限价(元):1,633,436.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规模

包括卧牛石中心小学、大孤家子中心小学、冯贝堡中心小学、三面船中心小学、五台子中心小学、五台子中心幼儿园、冯贝堡中心幼儿园,共7所小学及幼儿园。供暖总面积58337平方米。预算金额1,633,436.00元。

二、服务期限

供热方式为燃煤锅炉,服务期限2021年1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三、双方约定

1、需方(项目学校)提供供暖设备设施及燃料存放场所;其它均由供方(中标人)负责,包括燃料采购、运输到位,提供司炉、维修、维护人员并实施运营服务。

2、服务标准:供暖期间,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

3、结算方式:单平方米收费标准最高为28元/平方米,分两次结清,第一次供暖中期支付,如满足服务需求,支付合同总价50%,第二次供暖结束支付,如满足服务需求支付合同总价50%,如温度不达标或由供方原因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需方有权利不支付供热服务费。

4、供方必须保证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具备岗位运行专业技术人员(司炉工),各校司炉工不得重复使用,司炉工需经教育局进行备案,不得兼职其它学校司炉工作,按规定经考核持证上岗;必须具有从事锅炉维修和室内外供暖设备维修的专业人员(焊接技术人员),并且司炉工及维修人员必须为法库本地户口或取得本县暂住证的人员,该人员必须熟悉学校现有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及隐患,否则出现问题由中标方自负。

5、供方需具有营业章程及企业规范,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供暖服务运营期间,因操作不规范或因供暖设备使用不当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供方负责。

6、供暖期前需方对供暖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在供暖运营过程供方需保证供热设备、设施的完好,出现故障由供方负责维修。

四、其他约定

含家属楼的学校,家属楼供暖及费用的收缴均由供方负责,价格标准按域内相关文件执行,取暖费正常缴纳的家属楼用户,供方无权拒绝为其提供正常供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01日—2022年03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供热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E区7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教育局
地址: 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wc2019@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威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服务 冬季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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