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琴房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琴房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华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琴房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琴房装饰工程
二、最高投标限价:9.6万元
三、工期:20天
四、工程地址:南通崇川区狼山镇51号
五、项目需求:详见竞谈文件及其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谈判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1年10月18日14时00分;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澄清、答疑(如有)等所有相关资料获取方式:“南通市教育局官网”直接下载。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2021年10月13日14时0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地址: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仅限以现金(信封密封) 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谈判现场(信封密封),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
八、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60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履约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其他:
1、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没有质疑视为充分了现场条件,并在谈判报价时考虑相关费用。
2、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谈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竞争性谈判文件300.00元/份,该谈判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以现金的形式缴纳给代理机构,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华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59*****322
邮 箱:********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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