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高坎、木龙安置点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高坎、木龙安置点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高坎、木龙安置点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高坎、木龙安置点道路工程已由昭通市财政局文件昭财农改复【2013】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彝良县荞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高坎、木龙安置点道路工程
2.2建设单位:彝良县荞山镇人民政府
2.3工程地址:彝良县荞山镇高坎、木龙安置点
2.4工程性质:新建
2.5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
2.6计划投资:100万元
2.7建设规模:硬化村内道路主道2条总长410.45米;M7.5浆砌石排水沟长360.45米;人行道总长711.35米
2.8计划工期:75天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1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确保开标前已到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以5000元为单位,不超过估算价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
四、 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于 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昭阳区北顺城汇通大厦10楼1005室)购买;报名条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申请人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法人参加除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2月30日14:00至14:30时止;地点:彝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彝良县角奎镇原角奎验票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彝良县荞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彝良县荞山镇 地 址:昭阳区北顺城汇通大厦10楼1005室
邮 编:657605 邮 编:657000
联 系 人:安 勇 联 系 人:刘天翠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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