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复函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复函
慈溪市总工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慈溪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函》(慈总工〔2021〕4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本工程已由我局《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慈发改审批〔2020〕261号)批准,并通过由我局组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初步设计,具体函复如下:
一、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标准
本工程根据《工人文化宫建筑设计规范》(JGJ/T41-201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等规范、规程编制。
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本工程采用框架结构,其中体艺馆和多功能厅屋面采用轻钢屋面,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二、工程选址、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慈溪市浒山街道,东临乌山路,南临南二环路,西至金山新村西区,总用地面积10090平方米。
工程新建一幢5层(局部1-2层)工人文化宫用房,新建建筑面积5407.5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717.9平方米,容积率0.74,建筑密度33%,绿地率35%。设计轻型客车位4辆,地面小型汽车位5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00辆。
三、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期
本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工程建设工期15个月。
四、工程管理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慈溪市总工会,由慈溪市公建中心代为建设。
五、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投资概算354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146万元,建设其它费296万元,预备费103万元,所需资金由慈溪市总工会筹措解决。
希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工程进场施工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慈溪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提升工程(二期)总概算表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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