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9-30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 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17 16: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10-12 08: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20 15:00:00 |
开标时间: | 2021-10-22 09:0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林业厅关于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辽林批字【2017】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东郭街道办事处南井子村及南小河翅碱蓬群落区等地。。 2.2合同估算价为6.1万元。 2.3招标范围:新建实验楼1处建筑面积594平方米,模拟试验区361平方米,固定标准样地19处,标准气象观测场1处,综合观测塔2处,地下水位观测井6处,观测道路1500米等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2月22日,计划工期55天。(最终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无。 |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0.1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1-10-20 15: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30 08:30至2021-10-17 16: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10-22 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7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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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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