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审判功能完善工程、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审判功能完善工程、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审判功能完善工程、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灵武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审判功能完善工程、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审判功能完善工程、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其中审判法庭;办公用房;附属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及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反映出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灵武市新区
2.4标段划分:Ⅰ标段:审判功能完善工程;Ⅱ标段:动力照明变配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Ⅰ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壹级资质,注册建造师资质且登记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近三年内有三个(含三个)以上类似工程(同等规模综合大厅精装修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Ⅱ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外地企业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壹级资质),在近三年内有三个(含三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企业同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外地企业需提供外进宁备案登记证书;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持法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证原件、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原件等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银川市高新区新昌西路紫金花商务中心J座J1楼101室)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地址:灵武市
邮编:7514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9*****238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
电话:****-******* ***-******** 134*****485
传真:****-*******
电子邮件:zhangninanang200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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