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高联系电话:****-*******

招标工程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W2013-083


招标内容:吴兴大道亮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吴兴大道

工期:2014年1月15日前完工

投资估价:约23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9日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9:30时(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1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下载

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2013-083项目名称: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 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目 录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其它第二章合同 一、合同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二、商务标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投标报价一览表招标项目概述一、招标项目概况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投资建设的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计划建设投资估价23万元。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委托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描述:招标范围:吴兴大道亮化质量要求:合格(100%亮化)工期:2014年1月15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按业主要求)。维护期:至2014年5月10日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6日9:30时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1楼开标室。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代理机构)。联系人: 小高联系电话:****-*******传真:****-*******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8日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内容( 规定、要求 )11.1工程名称:2014年春节吴兴大道亮化工程建设地点:吴兴大道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00%亮化)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3工期:2014年1月15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按业主要求)维护期:至2014年5月10日33.2招标范围:吴兴大道亮化42.1资金来源:自筹516.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标分别装订、包封)64.1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713.1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肆仟陆佰元整(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汇出,汇入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废标处理)912.1工程报价方式:总价报价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收件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6日9:30时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1321.1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9:30时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吴兴区行政中心5#楼一楼)1431.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 2建设单位: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1. 3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 4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完成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2月23日前向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或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3年12月25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下载专区”上发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和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要求分别包封)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5)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4)需提供原件。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投标函;10.3.2 投标函附录;10.3.3投标报价一览表:10.3.4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为 22.8160万元 。12.2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12.3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名称、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2.4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2.5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12.6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将汇款证明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可以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14.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①帐户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开户行:湖州银行升山支行②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053041开户行:浙商银行湖州分行括号中的内容必须填写14.2.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汇出,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标书给出的名称填写。14.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4.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14.4.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的;14.4.3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4.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面(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内容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6.3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外包封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2招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表中人员,如特殊情况,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三日前到中心窗口办理增加备案人员)应出具其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带证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和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再开商务标。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21.3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23.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2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授权代理人未经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3.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3.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3.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23.2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招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10%。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2、合同签订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2.5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二章 施工合同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R的“合同通用条款”。发包单位:承包单位:一、工程合同价(一)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中标造价(中标通知书注明);二、签署合同的要求1、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的时间必须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3、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总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三、合同条款1、技术规格 提供的交付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规格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2、专利权 中标单位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时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单位必须与第三方交涉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1、工期:在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2、计划开工时间:(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必须设立工程款支付专用银行账号,发包方以合同价款为支付依据,并以汇款方法分期汇至该专用账号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分为: 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60%工程款,工程维护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中标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安装调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内,无息退还。五、材料供应a)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主要材料、配件、设备等的供应厂商和品牌必须与甲方商量:b)甲方如有供应材料、设备,乙方应完全尊重甲方意愿,与甲方推荐的供应商供货合同:c)暂定价材料及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进场都须甲方质量管理代表验收合格才能进场,并开具质保检验单。六、制约措施(一)禁止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分解后分包,否则甲方单位有权终止本工程,发包,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二)施工工程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以竣工报告为准)。如有延期拒付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甲方原因、出现特殊情况等造成延误工期除外)。(三)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四)工程质量、施工进程、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完成,否则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七、其他事项(一)工地临时施工围墙、施工水电、现场办公及生活用房等费用由承包方自负。(二)本条款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三)本工程维护期至2014年5月10日。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投标文件( 本)项目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书名称:(资格文件或商务部分 )投标日期:年月 日 投 标 单 位:(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二、资格文件原件外包封面投标单位: 原件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 业 地 址联 系 电 话申请投标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投标申请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投 标 申 请企 业 声 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日三、商务标部分 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养护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工期: 。5、维护期: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 ,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 标 函 附 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3误期违约金额(/)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 )%5工期2014年1月15日前完工6维护期至2014年5月10日7质量标准合格(100%亮化)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元9.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保函金额合同价款的(/)%11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12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函[2011]6号)二、评标原则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邀请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不超过1人,其余为专家评委。专家评委由招标人提前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2.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5、评标小组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2.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2.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投标须知第25条;2.8、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9、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2.10、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三、投标资格审查评定投标人资格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但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如实反映的;(4)交易席位费未交纳的;(5)按招标文件第10.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四、评标分值的组成通过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有效投标标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商务标评分。评标总分值由商务标组成,商务标权重为100%五、商务标评定分值(100分)1、最佳报价的确定  以招标人在商务标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最终有效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最终有效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最终有效投标的平均值和最终有效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C、最终有效投标的平均值;D、最终有效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2、投标报价评定进入评审区间的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K=(有效投标-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8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6分。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100%)。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最终得分最高的商务标报价评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报价评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确定后,应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第六章 投标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分项控制价数量投标分项报价总价(万元)备注1吴兴大道亮化(1)规格尺寸:高3.2米,宽9米工艺:镀锌钢管骨架,亚克力造型(剪纸马、立方体、文字),绢花大圆环,爆竹,需内置LED光源材料及辅料:镀锌钢方管、钢筋、亚克力板、低压户外LED灯、户外电源、配电箱、电缆文字造型:“新春大吉马到成功”7.0万元1项2吴兴大道亮化(2)规格尺寸:高3.5米,宽9米工艺:亚克力“福”字,绢花造型(立柱、花球),内置LED光源。材料及辅料:镀锌钢方管、钢筋、亚克力板、低压户外LED灯、户外电源、配电箱、电缆文字造型:“新年快乐 阖(合)家幸福”5.16万元1项3吴兴大道路灯亮化造型0.4m*1.6m,亚克力灯箱内装日光灯,上部镶嵌LED发光造型960元/杆111杆以实际数量结算合计(万元)大写:人民币 (小写) 注:具体“文字”的造型、数量、内容与规格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进行更换。投标报价中包含制作费、安装及辅助费用、维护费、设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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