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宁市关于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宁市关于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卫健医保局),委属各公立医院:

现将《南宁市关于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年9月28日

南宁市关于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和南宁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南宁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南卫人〔2020〕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以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工作导向,提供老年友善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简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不断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实现“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目标。

三、建设范围

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以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具体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参与。

四、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1.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牵头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提供老年人服务。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智能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方式,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化服务,并与上级医疗机构开通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5.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坠床、肺栓塞、误吸和烫伤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评估。

(四)老年友善环境

1.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动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50763)。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度、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五、评定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类型不同,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分综合医院、中医院及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类设置评价标准,具体参见《南宁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至3)。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5分、老年友善管理15分、老年友善服务40分、老年友善环境30分。为鼓励开拓创新,评价标准增设加、扣分项目。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即可评定为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得分较高的,可由县级择优推荐,经市级复核评定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六、评比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

驻邕各医疗机构对照《南宁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并进行能力提升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评分≥80分的驻邕各医疗机构(含区直、市直公立医院),于当年10月底前,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创建申请。

(二)县(市、区)、开发区评定与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收到辖区医疗机构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达标名单和相关资料一同报送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备案。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可从中择优推荐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名单,同步将择优推荐名单和《南宁市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请表》(详见附件4)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

(三)市级复核抽查

1.市卫健委于当年12月底前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评定的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并按一定比例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复核,如有不符合的,取消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

2.市卫健委于当年12月底前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择优推荐的县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确定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

七、结果应用

市卫健委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对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进行公布,对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授牌“南宁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南宁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的有效期限为4年,期满后将实行复核评定,对复核不达标的机构将取消其相应称号,并收回牌匾。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及区直、市直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经费,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医改重点工作,纳入业务考核重点内容;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启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区直、市直公立医院要积极配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建设。

(二)摸清底数,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摸清医疗机构底数,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并按附件5要求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拟建设名单报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要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及时跟踪督导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确保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2021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建设计划数不得低于建设总数的30%,2022年完成80%建设目标。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区直及市直公立医院要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步骤和要求推进工作,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推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切实发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效应。


附件:1.南宁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综合医院适用版,试行)

??????2.南宁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其他医疗机构适用版,试行)

??????3.南宁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版,试行)

??????4.南宁市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

??????5.拟申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统计表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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