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E********13D06470项目所属区域:市辖区
采购人: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多包:
多标:
标名称投标保证金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第一包)106700元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第二包)105400元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第三包)67900元
内容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的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娄财(采计)【2021】0259

3、采购代理编号:XNZX-2021ZB013

4、合同履约期限:两年


序号

包名称

主要内容

区域范围

本包预算/年

(估值,按实结算)

项目总预算为700万元/年(估值),

两年约1400万元。

01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第一包)

本项目为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采购,含交通标线(含停车标线)、中心隔离栏1200mm高、中心隔离栏600mm高、防撞(筒)墩、交通指路牌、分向行驶车道牌、交通指路牌、分向行驶车道牌、禁令牌、指示牌、曝闪灯、事故多发地提示牌、人行过道桩、去除标线、减速带、红绿灯下指路牌、震荡标线、减速线、中心隔离护栏底座(含安装)、凸透镜、区间测速标志(测速横杆上)、区间测速标志、限速标志、路口电子警察取证标志、钢制警示柱、人行横道标志、交通标志等25项内容。

C区:乐坪街以南(包括乐坪街)

详见附件:区域划分(挂网版)

*******元。

详见附件:2021年交通设施施工计划(挂网版)

02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第二包)

B区:涟水河以南乐坪街以北(不包括乐坪街)

详见附件:区域划分(挂网版)

*******.6元。

详见附件:2021年交通设施施工计划(挂网版)

03

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城区2021年交通设施项目(第三包)

A区:涟水河以北

详见附件:区域划分(挂网版)

*******.4元。

详见附件:2021年交通设施施工计划(挂网版)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请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录下载文件。投标人可直接在该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进行下载,各供应商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2、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时00分。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娄底V6.6.0))和操作说明书请在该项目资料中下载。

(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95,客服QQ:********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不允许进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

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联系,否则自身承担后果。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

第一包¥106700.00元(壹拾万零陆仟柒佰元整) (人民币)。

第二包¥105400.00元(壹拾万零伍仟肆佰元整) (人民币)。

第三包¥67900.00元(陆万柒仟玖佰元整) (人民币)。

2、缴纳时间: 2021年10月24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

(3)联系人:彭威强

(4)电话:137*****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龙凤东宫1栋902室

(3)联系人:罗小波

(4)电 话:180*****587

(5)电子邮箱:********76@qq.com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监管部门:娄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地 址:娄底市财政局2号楼2层

(3)电 话:0738—*******

发表日期:2021-09-30
附件:

招标文件+附件.rar

[已固化]-第三包.gef

[已固化]-第二包.gef

招标文件+附件.rar

[已固化]-第一包.gef

招标文件+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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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通设施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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