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隆化县垃圾中转站电力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21年隆化县垃圾中转站电力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 | GC130*****210090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0-12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10-18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2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1-10-2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隆化县垃圾中转站电力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隆化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审批投资复(2021)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隆化县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2021年隆化县垃圾中转站电力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隆化县境内。 (3)工程概况:主要在隆化县境内20个乡镇的21个垃圾中转站建设配电安装工程,建设10KV线路4575m,配备各型号变压器21台,并配套建设其他设施设备。 (4)项目资金来源:隆化县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5)计划工期:自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在隆化县境内20个乡镇的21个垃圾中转站建设配电安装工程,建设10KV线路4575m,配备各型号变压器21台,并配套建设其他设施设备。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建安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伍级及以上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 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主要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5)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08 09:00至2021-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2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参加会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隆化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栾城镇 |
邮编: | 068150 | 邮编: | 051430 |
联系人: | 张晓静 | 联系人: | 王萌 |
电话: | 电话: | 150*****855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9@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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