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扬子石化物采中心103仓库或业主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两家国内、外同等规模(10套以上网络节点(火灾报警控制器、图形工作站、网络控制器)组网)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产品型号、数量、签署盖章页等。 2.卖方提供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卖方提供的各类电信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4.投标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参与投标。允许原厂生产商授权一家集成商签约,该集成商须取得针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的投标商独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应在框架协议期内有效。若与授权集成商签约,投标时提供集成商独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必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 品认证CCCF证书或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 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卖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室内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 器、各类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自动报警管理平台等,必须以控制器主机品牌构建系统,不应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 7.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具有UL、FM或VDS 认证,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功能模块必须选用具有UL、FM或VDS 认证的设备。 8.防爆火焰探测器应具有SIL2认证及CCCF认证,可探测烯烃、油类和氢气火焰提供设备样本及承诺书。 9.纤线性感温探测器的标准报警长度应≤1m,单通道能够配接最大使用长度:≥5000m感温光纤,小尺寸高温响应性能:响应时间应≤6s,以上3项参数必须在消防产品认证型式检验报告中有体现。 10.线型感温探测器的控制单元,并必须具有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11.卖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按照请购文件1.13(02511-21DD-85000-TC-R-E-0001-火灾报警系统请购技术文件 第7页)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12.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技术服务中心和产品制 造厂,卖方必须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13.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本系统提供数据上传接口,将报警/故障信息等数据提供给其它电信 系统,同时可接收其他系统的时钟同步信号,实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电信系统的时钟同步。 卖方必须配合业主完成信号上传工作。 14.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工厂验收工程中及完工前(FAT),提交各单元消防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及各 单元图形工作站画面设计文件给设计院确认,文件中的数据和图片应从软件中直接生成或截图。 15.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柜内设备及模块箱由供货方集成并接线完成送至现场,并负责指导现场施工接线。 16.卖方应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OPC协议、MODBUS协议等标准接口和协议,所有系统的SDK、数据 库等标准接口,应为电视监视系统、智能卡管理系统、油罐感温探测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预留足够的通讯接口,无偿配合第三方进行应用开发调试,接下一条 17.接上一条:实现火灾报警系统与智能工厂、通信系统、智能安防系统等的联 动,直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卖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不满足的否决)。 同时卖方应免费提供设备相应调试软件及授权,便于后期维护并提供承诺书。 18.卖方承诺开车备品备件、易损件,免费提供全部配套辅材,包括不仅限于:安装配件、螺丝、垫片、 绑扎带、标签、胶布等。(卖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不满足的否决) 19.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 导线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当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及设备不符合系统要求时卖方有 权不进行调试开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采购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未提出疑义开始调试后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解决。 20.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请购文件的总则(本目录1)、技术要求(本目录2)、特殊要求(本目录3)、 试验与运输要求(本目录4)、要求提供的资料(本目录5)以及附件中的要求(本目录6)有偏差时,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格式见附录三)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 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请购文 件的要求。 21.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22.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3.卖方必须按照买方请购技术文件的基本要求,对设备进行计算、选型,保证计算结果、选型的 正确性、系统的完善性,并完全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选型错误必须由卖方负责。 24.严禁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不同企业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如违反将予以否决并取消中国石化交易资格。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无关联公司参加同标的投标”书面承诺,未提供否决。 25.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本协议中标注有“★”条款为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不满足者将予以否决。标注有“△”注释为非关键性条款,投标人应遵守,如有2项以上不符者将被否决。投标人对补充技术协议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 26.投标人应在近期内具有从事类似火灾报警系统集成的经验,投标时提供近三年内工业领域火灾报警系统业绩表,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的单笔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有一个石油石化行业内项目的单笔合同金额达到100万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9月30日15:30时至2021年10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0月21日09:00时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庹友林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否决项。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2)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3)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4)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5)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6)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10)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