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营区垃圾分类服务供应商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营区垃圾分类服务供应商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营区垃圾分类服务供应商选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委托,对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营区垃圾分类服务供应商选取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磋商编号:RHSAFZ-21JC-0151SX
磋商内容:预算总金额 :29.875万元 共一包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一、办公楼、直属队综合楼办公室和消防员、干部宿舍内设置室内两分类垃圾桶(10L+10L); 二、办公楼、直属队综合楼卫生间内设置两分类垃圾桶(60L+60L); 三、办公区垃圾集中收集点建设6m*4m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屋; 四、垃圾集中收集屋两侧围墙喷绘宣传墙绘; 五、公寓区进门绿化带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 六、公寓区保安室旁绿化带内安装智能回收设备; 七、3栋公寓楼楼前安装六分类垃圾收集亭2个,四分类垃圾收集亭2个; 八、公寓区楼前庭院灯更改造宣传灯箱展板; 九、营区草坪内设置异形宣传花草牌。 |
2、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原件须装订在磋商文件正本中。)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
③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放入磋商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发布公告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在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请于2021年09月30日~2021年10月13日上午 9:00~11:30 分、下午 14:30~17:00分(北京时间)前往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滩路2480号兰鑫小区2号楼1702室)。购买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方式: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供应商应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按时递交或未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上午09:00之前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递交完成后,请将银行回单放入磋商文件中。
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后,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将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磋商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雁兴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磋商保证金等内容,磋商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属于无效响应文件。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对迟于磋商时间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10、磋商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99号会议室
11、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2、磋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99号会议室
13、采购人: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
联系人:卢军霖 电话: 187*****337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99号
14、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电 话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滩路2480号2号楼1702室
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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