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级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刷新全国集采联动姿势
河南省级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刷新全国集采联动姿势
医药流通领域专项反腐持续深入,为集采全面推进提供了更直接的立场保证。
8月16日,河南省医保局通报:郑州六院“套标”使用耗材,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8月27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公布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集采结果。
8月31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联盟采购试点方案》(下简称《试点方案》),正式成立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盟。
9月7日,甘肃、陕西省际联盟药品集采结果公布,30个品种平均降价58%,最高降幅99%。
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甘肃省常住人口2502万、陕西省常住人口3953万、河南省常住人口9937万、安徽省常住人口6103万、浙江省常住人口6457万。可见,安徽和甘陕省际联盟药品集采服务的人口都不如河南省级药耗采购联盟多。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河南省以1413.5亿元的销售总额居区域销售排行榜第七位,前六位省区为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山东省,浙江省虽然常住人口不及河南省,但销售总额较高。
提升统筹层次
在省级集采层面,河南省级带量采购目前已进行到第二批,此前开展的第一批省级带量采购已于今年3月落地。此外,河南还参与了广东牵头组织的头孢氨苄联盟、重庆短缺药品联盟等省际联盟开展带量采购工作。
在市级集采层面,河南濮阳市早在2021年底开启单独市级带量采购;2021年4月,业界还传出河南决定在省内部分地区通过区域联盟等形式开展“东西南北中”五个带量采购试点;2021年7月,郑州市牵头豫中联盟正式对兰索拉唑、雷尼替丁等15种药品展开带量采购。
综合来看,河南省级及各地市(联盟)带量采购,较为稳健、积极。考虑到河南药品耗材市场具有较大体量,全省范围内价格改革压力不容小觑,巩固完善全省联盟,体现改革决心、魄力正当其时。《试点方案》的发文单位仍由医保部门主导,不是GPO,毕竟,现阶段所有集采都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清单及规则会有一些想象空间。
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联盟的积极意义,包括但不限于:1.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基于合理需求的现时参与,类似胰岛素类药品国采,这是一种趋势;2.相比各城市单独自由探索,有提高集采效率、公信力的机会;3.对按兵不动、始终观望的其他城市起带动作用。该项试点发布不一定与具体医疗卫生机构腐败案例有关,但一定有利于整体反腐、整体带动。
目前,河南仅是省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联盟,没有与省外地区组成省际、跨地联盟,一般医院下午几点下班,原因可能在于各方暂时没有计划或未形成妥协,不排除未来联盟的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提高集采的统筹层次并不一定高效、合理,市级集采可能遇到的风险,到了省级不见得就能化解矛盾,具体问题、条件下,要具体分析做法。当然,这种由市级、省级到国家级的集采层次提升值得期待,充分联动、相互支持。其次,全面推进集采工作,既要自觉积极,也要能力执行,还需要压力反推。通过贯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系统等软硬工具,使地方表现都收录在集采(内外)统计中。
为国采提供样本参照
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联盟由河南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共同组成,涉及医院数量达到135家。联盟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原则上选取除国家和省级集中采购以外,技术成熟、临床必需、价值较高的品种,以及其他适合联盟采购的品种。采购联盟以联合议价、谈判、竞价等多种方式开展采购工作。
此前,部分地方形成集采攻守同盟,表面做做样子,想要应付“交作业”。有的地方等着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拖慢集采在辖区地的开展进度。现在情况不一样了,集采既有城市表率、省级表率,又有联盟表率,给国采提供各种参考样本,并减轻压力。
各省可以百花齐放。比如河南有大动作,地理相邻或情况相似的省份就算先不跟进,压力仍然不小。国采是最后放招儿,必须火候更足、更加成熟、基本定型。但市级、省级、区域联盟不一样,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考验省级、区域联盟的立场、能力,也把压力给到相关方面,从这个角度来看,河南启动试点是一个好的开始,更重要、更谨慎的动作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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