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关于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关于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受安吉县公安局委托,就安吉县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AJGK2007-01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治安动态监测系统一套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具有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及以上。(2)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3)有当地税务、财政、社保部门确认的2006年1月1日至今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无欠税欠费)
(4)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在国内类似监控工程有业绩(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2005年7月1日后签订)。(5)具备安防资质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10月30日至2007年11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3日 上午9点30分
六、投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七、开标时间:2007年11月23日 上午9点30分
八、开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2)具备安防资质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联系人:张洁叶玲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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