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2919]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

[JG2021-12919]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

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1-1291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日 0时0分~2021年10月27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935.252672
  • 投标人资格条件: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办事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招标人拒绝一定时期内该投标人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其他被拒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6)中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13、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7日 9时0分 - 2021年10月2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日 0时0分 - 2021年10月27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10月27日 8时45分 - 2021年10月27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工
  • 代理联系人:许工
  • 联系方式:***-********
  • 代理联系方式:130*****361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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