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汇购物中心(北区)一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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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汇购物中心(北区)一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象汇购物中心(北区)一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核准字〔20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邯郸新区经一街以东、新区纬九路以北。2.1.2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77851.28㎡。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44508.23㎡,地下总建筑面积33343.05㎡(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0518.05㎡、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2825.00㎡)。2.1.3质量标准:设计标准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标准要求:合格标准。2.1.4工期:6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550天)。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4)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01 08:30至2021-10-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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