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1-10-01 08:30信息来源:********02c5">原文链接地址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10月01日至2021年10月28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001001

招标编号: SSAXGC********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芙蓉村民小组鸡头山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87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用地面积约122.8亩,建设库容约176万立方米,飞灰固化处理规模约400t/d,以及配套设施。

发包范围:东莞市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总承包,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方工程:库区的土石方开挖及处理区的压实回填;2、填埋场处置系统: 填埋场的构建、地表水排放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渗滤液工艺外管道、填埋库区底部及边坡防渗、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系统及填埋库区地下水排放系统;3、附属公用工程设施:提升泵井、雨水沉淀池、回用水池、库区挡土墙、处理区挡土墙、库区环场道路、给排水工程、防洪、供电与自控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包含以下内容:不包含±0.00地面以上建、构筑物,具体为不包含生产管理用房、渗滤液处理车间、消防工程、通讯工程、停车场、维修车间、绿化工程、生活废水及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 壹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09月30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8日15时00分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1年10月28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0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8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袁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黎玉青****-********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8、投标人须提交完成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完成同类防渗系统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卫生填埋场工程、安全填埋场工程的填埋场库区防渗系统工程业绩。总承包工程中非防渗系统工程部分(如:土建部分工程或安装工程)不作为业绩计算,如果总承包工程采用专业分包实施防渗系统工程业绩,业绩按分包公司业绩计算,不作总承包公司业绩计算;总承包工程未采用专业分包实施防渗系统工程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方可作为业绩计算,业主证明材料中必须包含“未对总承包工程的防渗系统工程进行分包”的字样。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承包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复印件)、不少于工程合同金额10%的工程款发票。承包合同的签订日期在 2016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若投标人未具备上述一项施工业绩的,或未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作废标处理。 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电话:****-********,地址:东莞市谢岗镇曹乐同心路十巷50号;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 话:****-********,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卫生填埋场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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