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升级省级检定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升级省级检定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升级省级检定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气象仪器计量检定设备/自动气象站现场校准设施

采购单位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1日21: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02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室)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15:00
开标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室)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189*****501
采购单位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工****-********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189*****501

项目概况

升级省级检定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

项目名称:升级省级检定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招标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1

升级省级检定系统采购项目

1批

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800000

8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2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室)

方式: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5105

邮箱:fjhrzb@126.com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1、投标人须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98号        

联系方式:梁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联系方式:小陈189*****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89*****5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定系统 升级 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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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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