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一期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350900]MJH[GK]*******-2、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一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一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26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MJH[GK]*******-2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路灯 | 路灯 | 2000(盏)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描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1、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未提供者,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明细: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明细:专项承诺描述:①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货物或服务的,须预留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项目初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须明确中小微企业分包份额所占比例,否则验收不予通过。(《分包意向协议》模板详见附件1)。②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 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 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 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02 19:27至2021-10-1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0-26 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万安西路2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36*****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华城C区11号楼1905
联系方式:林女士、****-*******、137*****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林女士、****-*******、137*****62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10-0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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