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中心】麻城市阎家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麻城市阎家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HBMC-202109QG-011001001)招
【麻城市中心】麻城市阎家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麻城市阎家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HBMC-202109QG-011001001)招
麻城市阎家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麻城市阎家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HBMC-202109QG-********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MC-202109QG-********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阎家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1)133号、麻发改审批(2021)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阎家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2.77%自筹资金:37.23%招标人为麻城市阎家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麻城市阎家河镇石桥垸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单栋大跨度温室大棚6个,总建筑面积8640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单栋大跨度温室大棚6个,总建筑面积8640平方米。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6日 合同估算价:268.6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 2018 年1月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EPC)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6)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7)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8)拟派本项目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 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财务要求:投标人须 提供 2018、2019、2020 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财务不得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 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 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 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03日至2021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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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2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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