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广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招标编号:SRZMZFCG-2013-088#)的询价采购公告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受广丰县农业局的委托,经广丰县采购办批准,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二. 采购编号:SRZMZFCG-2013-088#
三.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第一包 | 马家柚专用肥 | 199 | 吨 | 每袋40公斤,有机质含量在45%以上 |
第二包 | 生物钙镁肥 | 84.6 | 吨 | 每袋50公斤,有机质在40%以上,有机钙在30%以上,有机镁在10%以上,黄腐酸在10%以上,海洋活性因子在10%以上 |
复合微生物肥 | 87.25 | 吨 | 每袋50公斤,NPK在35%以上,有效元素在6%以上,生物活性(NPK)在13%以上 |
第三包 | 复合预混中猪料 | 9 | 吨 | 每袋20公斤,粗蛋白在17%以上 |
第四包 | 鱼饲料 | 23 | 吨 | 每袋40公斤,蛋白含量在28%以上 |
(每个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包) |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具备相关物资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信誉,在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U盘;
2、以上第五项各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出售地址: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中山路1号金洋帆大厦1405号)
出售时间:2013年12月19日-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节假日不休)
标书售价: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费。
联 系 人:刘小芳 咨询电话:
*******注:具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需向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缴交投标综合服务费人民币贰佰元整。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下午14:00
截止接收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下午14:30
接收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
十、投标保证金为:第一包:贰仟贰佰元整,第二包:伍仟陆佰元整,第三包:伍佰元整,第四包:贰仟壹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必须通过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开户银行基本户中汇出,于2013年12月25日16:00前(北京时间)到达代理公司指定的账号(注:投标保证金汇款需以到账为准)。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请在备注栏处详细标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
开户单位:广丰县财政局 ;
开 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市广丰支行 ;
账 号:
****************03 ;
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支付凭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予参与招标。
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付中标总金额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
十二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2013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项目联系人:刘小芳 电话及传真: 0793-
*******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