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及园林绿化服务(二)招标公告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及园林绿化服务(二)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经济开发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及园林绿化服务项目采购(二)
采购项目编号 LJZC(2013)24-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12-19 14: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经济开发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暂三级及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且具有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购买时请自带U盘拷贝.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12-20 09:00到2013-12-27 17:30
标书售价 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标书发售地点 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江县政务中心四楼左转角右手边第二间办公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1-10 14:30
开标时间 2014-01-10 14:30
投标地点 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罗江县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 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罗江县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 182*****94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罗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 182*****941 2.采购代理机构: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备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法人代表授权书;⑤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物业管理资质证书。①④⑥项提交原件;②③⑤⑦项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备注:投标LJZC[2013]24号第一次罗江县经济开发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及园林绿化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司交纳的保证金可转为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但必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五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招标项目内容罗江县经济开发区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及园林绿化服务项目采购(二)二、招标项目要求一、招标内容及范围此次招标涉及经开区金山工业园及城南工业园范围内的市政设施服务和绿化管理服务,服务管理内容如下: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服务范围:(1)园区道路保洁317100平方米(路面215300平方米,人行道101800平方米);(2)照明设施维护保养:路灯917盏;(3)金山工业园、城南工业园24小时巡逻守护,要求在同一时间段内,金山3人巡逻,城南2人巡逻(共需10人)。2、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服务范围:(1)乔木养护12110株;(2)灌木养护2260株;(3)草坪养护100333平方米。以上服务内容具体位置及数量分布详见《四川罗江经济开发 区市政服务管理项目采购清单》。3、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项目采购清单 3.1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区域序号道路名称市政公共设施管理路面清扫保洁人行道清扫保洁路灯维护园区巡逻守护长度(m)宽度(m)车道面积(㎡)长度(m)宽度面积(㎡)高压钠灯节能灯单节能灯路口灯巡逻人员备注金山园区1红玉路230010双向两车道230002300单侧3m138008810巡逻守护内容: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特别是路灯及附设)和园区绿化的防盗、防人为破坏等2土桥路200010双向两车道200002000单侧3m12000223红旗路(108国道至宇航科技)56016双向四车道704724红旗路(108国道至高速入口)138016双向四车道4红旗支路110010双向两车道110001100单侧3m6600705幸福路140010双向两车道140001400单侧3m84006326光明路120010双向两车道120001200单侧3m72007中华路120010双向两车道120001200单侧3m7200391628108国道(红玉路口至金山镇府,含辅道)250030双向四车道125城南工业园区9三辆车路延伸段300015双向四车道450003000单侧3m1800092110三辆车路1511翰林路250019双向四车道475002500单侧3m1500017512虎啸路100020双向四车道200001000单侧5m100006713会龙路60018双向四车道10800600单侧3m36002114帝宝酒业靠翰林路侧15黄水河桥及虎啸路口风景树数量小计20740215300163001018004983081047103.2园林绿化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乔木(株)灌木(株)草皮(㎡)黄果树天竺桂白杨树香樟银杏摇钱树鸡翅树玉兰桂花紫金紫薇月桂其他麦冬三叶草台湾草皮绿篱4645001280093730724372843001361401.92518693232492781541415841401087474548223..410486477243600 4.金山工业园及城南工业园路网图二、管理服务标准(一)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标准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质量标准为加强经开区市政设施监管,提升管理质量,达到“管理科学化、清扫制度化、卫生清洁化、环境优美化”的标准,特制定本质量标准: 1、 卫生质量标准以“九无”(无果皮、无纸屑、无塑膜、无痰迹、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人畜粪便、无乱张贴、路牙无泥沙);“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广告牌净);“一通”(下水道口通)为标准。2、夏季、秋季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为8:00以前,春季、冬季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为8:30以前,夏季、秋季巡回保洁时间为8:00--19:00时,春季、冬季巡回保洁时间为8:30--19:00时。3、在保洁时间内,路面、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车站台、绿化带、广场清扫保洁区域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废弃物每1000㎡内不得超过4处; 4、路牙、人行道、花台基不得有明显的泥沙(长0.5米以上),洒落在主车道上的余泥沙石,在发现后2小时内要及时清理干净;树池上的石粒不得扫在人行道上。5、要保证雨水口不堵塞,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内,雨水井底无废弃物,即每个雨水口井底的废弃物(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不得超过8件/井。6、果皮箱的养护要做到摆放正确、按时清扫。箱内垃圾要每日清理,保证无臭。箱外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无乱涂乱画、乱张贴。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照明设施管理质量标准为加强经开区市政设施监管,提升管理质量,达到“管理科学化、清扫制度化、卫生清洁化、环境优美化”的标准,特制定本质量标准: 1、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2、及时更换和修复破损的照明设施,使亮灯率不低于95%。定期检查照明设施,路灯灯杆外表应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或贴挂其他物品;灯杆出现倾斜、弯曲、锈蚀等情况要及时维护或更换,灯罩、灯泡等出现损坏要及时更换;路灯线路不得有裸露、老化或接触不良等情况;检查井内应清洁无杂物、井盖完好。配电柜不得出现大面积锈蚀或损坏,必须有效上锁。  3、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物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标准影响照明效果的树木要及时剪修。4、定期巡查,监管到位,发现以下情况要立即制止、取证并上报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1)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2)在城市道路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的;  (3)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的;  (4)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  (5)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  (6)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7)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巡逻守护要求 一、巡逻内容:1、巡逻范围:经开区金山工业园及城南工业园已建成区域道路设施及绿化。2、保证道路及附属设施(路灯、人行道、井盖等)及绿化草木安全完好,防止被盗和人为破坏。 二、人员要求:巡逻人员必须具备物业公司保安从业资质。 三、巡逻方式及路线:1、24小时巡逻,区域内同时有5人巡逻,金山3人、城南2人,至少每小时巡逻一次。2、巡逻路线:沿园区道路进行巡逻。四、巡逻要求:1、巡逻时,巡逻队员排成一列纵队,由组长带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执勤巡逻。出勤期间,要保证形象整洁,穿戴整齐,按照要求佩戴执勤袖标、警棍,做到文明执勤,尊重群众,礼貌待人。2、巡逻期间,不得聚集闲聊,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参与与巡逻无关的事情,不得进入任何娱乐场所。3、发现道路设施及绿化(含在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被损坏时:(1)属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无法查证时,巡逻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2)属人为损坏并当场抓获时,巡逻人员应立即取证,涉及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闻到特殊气味(臭味、异味或焦糊味等)时,须寻找气味源头,并视情况予以妥善处理。(4)夜班巡逻人员还须检查是否有可疑人员。如有,须劝其离开。对劝告不听的,报警处理。(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标准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绿化管理质量标准为了有效的加强经开区绿化管理,确保绿化管理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标准:一、浇水、冲洗1、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特性,植物规格,土壤干湿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2、浇水次数及时段: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份,春季以发芽水4-6月抗旱水为主,其余时间根据天气情况而定。3、冬季每月至少对绿化冲洗2-3次,春季至初夏每月冲洗2次,其余时间酌情而定。4、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二、施肥1、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有条的可施部分叶面肥,干施化肥应注意少吃多餐,施肥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2、施肥次数及要求:乔木每年施基肥一次,采取挖穴深施以不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灌木每年施基肥一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追肥4次,草坪追肥6次。三、病虫害防治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6%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2、施药防止,做到对症下药、剂量准确、方法正确,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施药每年乔木2-3次、灌木3-5次、草坪5-8次,如遇灾害性虫灾,应加大施药力度。3、农药应妥善保管,使用后的空瓶要及时回收,严格按操作规定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四、植物的修剪1、修剪包括抹芽、摘心、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枝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2、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景观要求及时进行。3、修剪次数及要求:乔木不能少于一年一次,造型灌木和绿篱植物在每年的3月-10月不能少于每月2次,11月-次年2月每月不少于1次。4、修剪过程中:(1)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要求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2)修剪应以保持自然姿态,修剪过密枝条,保持内堂通风透光为原则。(3)对丛生灌木的衰老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截短老枝进行更新。(4)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截短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5)对灌木和绿篱的修剪应三面修剪平整,整体协调美观。(6)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一年12-15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5cm-8cm左右,当草高过10cm时必须修剪。五、松土除草1、松土在生长季节进行,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同时可结合追肥进行操作,一年至少1次。2、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绿地中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绿地所植品种纯净度达到95%以上。六、补植1、应保持绿地植物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条、秃团等现象。2、补植应及时,发现缺株断条或秃团应尽快按相同品种规格补植。七、安全1、对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进行扶正或加固,防止倒塌伤及人财物。2、对已死亡的树木要及时清除。3、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4、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立施工警示语、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过往行人安全。三、服务管理考核细则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为强化经开区市政设施市场化管理,加强对承包方管理工作的监督,达到“管理科学化、清扫制度化、卫生清洁化、环境优美化”的标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评分方式检查考核评分采用评分与罚款、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道路环卫保洁和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分别独立进行考核,基础分均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打分;每月综合检查考核评分一次,考核评分标准按《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服务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内容执行:二、考核细则1、日常检查评分标准:(1)城市清扫保洁区域内出现果皮、纸屑、塑膜每1000㎡内大于4片,每多1片扣0.1分,出现痰迹、污水、暴露垃圾、人畜粪便、乱张乱贴、路牙泥沙每处扣0.2分。(2)路牙、人行道、花台基不得有明显的泥沙(长0.5米以上),每出现1处扣0.2分.(3)洒落在主车道上的余泥沙石,在发现后2小时内要及时清理干净,推迟1小时扣0.2分。(4)要保证雨水口不堵塞,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内,发现一次扣0.5分,井内出现超量垃圾每井扣0.2。(5)环卫工人必须按时到岗,及时清扫(环境条件不能工作的区域除外),规定时间内未清扫每处扣0.5分。(6)出现垃圾箱、果皮箱未及时清理的情况,每1个扣0.2分,垃圾箱果皮箱外表脏、有积尘每个扣0.2分。(7)道路清扫垃圾收集不及时,每处每超1小时扣0.2分。(8)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未能按上级要求保洁的,在检查中加倍扣分。(9)未建立清扫保洁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和预案的扣2分。2、日常检查扣款标准:(1)对经开区发出整改通知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扣200元/次。(2)城市清扫保洁区域内明显出现垃圾杂物(面积超5㎡)、牵绳挂物(挂物超3件、牵绳超5m)的扣300元/次。(3)被企业或群众举报且情况属实的,扣400元/次。(4)被环境主管部门督察通报或被媒体曝光(以影像、资料为准)扣1000元/次。三、奖惩办法1、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该公司当月单项承包费。2、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下,每减少一分扣当月承包费300元;每季度连续两个月得分在85分以下,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如若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甲方荣誉受损,甲方根据造成损失的单项,逐项对乙方当月单项承包费用的10%进行扣除。4、乙方在履约期间,清扫保洁工作符合甲方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合同续签,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四、实施与监督1、每月的综合检查考核小组由经开区规划建设部、财政所、纪委办公室人员组成。2、扣分考核按标准执行,出现争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处理。3、扣分超过20分以上且影响极坏的,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照明设施管理考核细则为强化经开区市政设施市场化管理,加强对承包方管理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评分方式检查考核评分采用评分与罚款、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道路环卫保洁和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分别独立进行考核,基础分均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打分;每月综合检查考核评分一次,考核评分标准按《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服务管理照明设施管理质量标准》内容执行:二、考核细则1、路灯亮总体灯率大于等于90%但小于95%,扣1分;总体亮灯率大于等于85%小于90%,扣3分;总体亮灯率小于85%,扣5分,并扣除当月路灯维护管理费用的5%。2、照明设施外观不整洁、锈蚀、线路老化的,发现一处扣0.5分;一次检查中超过10处的,扣除当月路灯维护管理费用的5%。3、路灯灯罩、灯泡损坏,灯杆损坏、弯曲、倾斜的,发现一处扣1分,一次检查中超过5处的,扣除当月路灯维护管理费用的5%。4、管理期内出现道路照明设施损坏或被盗情况的,由乙方负责按照原设施规格和标准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未及时恢复原状的,发现一处扣5分,扣除当月路灯维护管理费用的5%,并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恢复原状。限期未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恢复,相关费用从当月路灯维护管理费用中扣取。三、奖惩办法1、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该公司当月单项承包费。2、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下,每减少一分扣当月承包费300元;每季度连续两个月得分在85分以下,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如若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甲方荣誉受损,甲方根据造成损失的单项,逐项对乙方当月单项承包费用的10%进行扣除。4、乙方在履约期间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符合甲方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合同续签,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四、实施与监督1、每月的综合检查考核小组由经开区规划建设部、财政所、纪委办公室人员组成。2、扣分考核按标准执行,出现争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处理。3、扣分超过20分以上且影响极坏的,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绿化管理考核细则为了加强经开区绿化管理,加快绿化建设的步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有效的提高管理效能,特制本实施考核办法:一、检查考核评分检查考核评分采用评分与罚款、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基础分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打分;每月综合检查考核评分一次,考核评分标准按照《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市政服务管理绿化管理质量标准》内容执行:二、考核细则(一)人员管理考核1、承包方必须做到核定人员80%在岗,所余20%做为正常休假和特殊情况处理,在上岗时段必须相应的现场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员。2、冬季在岗人员可降至50%-60%,所余人工可调至用于平时应急或排险。考核方法(常态化):每检查一次缺一人扣0.5分,缺2人扣1分,依此类推。每月在绿化队不低于2人在现场考核并签字,每月不低于3次现场考核。(二)肥水管理考核肥水管理是绿化生长的主要因素,只有肥水管理得当才能做到枝繁叶茂,因此,每次施肥都必须做到量足、全覆盖、无遗漏,并按技术要求追施和浇灌。考核方法:达到要求不扣分,施肥不足扣3分,并扣回相应施肥所余经费。施肥不全扣3分,并扣施肥所余经费,施肥过程中,经开区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三)绿化日常管理考核考核方法:在绿化日常管理过程中,根据《绿化管护标准》(《绿化管护标准》另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为每月5号、15号、25号,如遇假期、雨天时间顺延,要求双方负责人现场进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分项定期进行落实,对存在需要整改的项目和时间需双方都要记录并签字,不定期检查是绿化工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现场施工队负责人交流并处置,较大问题可致电乙方负责人交流处置。考核扣分分值:通过检查对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如期完成不扣分完成不彻底酌情扣分;未完成的按以下分值项扣分。1、乔木(1)因明显缺水或积水造成树叶枯萎的扣0.5分。(2)病虫害发生治理不及时的扣1分。(3)树木倾斜度危及安全不及时扶正或加固的扣1分。(4)发现死树及枯枝未及时清理的扣0.5分。2、灌木(1)因明显缺水或积水造成树叶枯萎的扣0.5分。(2)对于整形灌木或绿篱的形状轮廓不清晰,表面不光滑,影响整体景观效果的一次扣1分。(3)病虫害发生治理不及时的扣1分。3、草坪(1)混播草坪,草高出超过10厘米的,一次扣0.5分。(2)病虫害发生未及时控制,造成草黄、草死超过5%的一次扣1分。(3)杂草超过8%,一次扣1分。4、其他(1)未按要求冲洗树木的,一次扣1分。(2)未按要求清排故障的,一次扣1分。(3)发现绿化带及树木损毁未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的一次扣0.5分。(4)在管理期内,绿化植物非因不可抗力出现死亡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按相同规格相同品种补植或按相应价值赔偿,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三、奖惩办法1、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该公司当月单项承包费。2、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下,每减少一分扣当月承包费300元;每季度连续两个月得分在85分以下,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如若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甲方荣誉受损,甲方根据造成损失的单项,逐项对乙方当月单项承包费用的10%进行扣除。4、乙方在履约期间绿化管理工作符合甲方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合同续签,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四、实施与监督1、每月的综合检查考核小组由经开区规划建设部、财政所、纪委办公室人员组成。2、扣分考核按标准执行,出现争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处理。3、扣分超过20分以上且影响极坏的,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巡逻守护人员管理考核细则 巡逻人员考核采用扣分制度,基础分为100分,每月考核后得分与该服务项目当月服务管理费用挂钩。一、人员管理1、服务公司需将所有巡逻人员相关资料(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经开区备案,若有人员变更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经开区,并在人员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人员资料。2、服务公司需按照巡逻要求对巡逻人员进行排班,每月月末前将次月排班表报经开区备案。二、人员考勤1、巡逻人员由经开区负责考勤,巡逻人员上班时到经开区管委会报到(城南巡逻人员到城南项目部报到)。2、按照巡逻路线至少每小时巡逻一次,每次巡逻后在经开区门卫室签到并填写巡逻情况;缺签一次扣1分。一个月内连续缺签3次或累计5次以上(含5次),扣10分。3、经开区对巡逻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发现工作时间内不在岗的每人每次扣2分;若出现巡逻区域内无人在岗或者非核查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巡逻人员的,发现一次扣10分。三、工作成效考核1、巡逻区域内出现市政设施或绿化草木被人为破坏未立即上报的,发现一次扣10分。2、出勤期间,要保证形象整洁,穿戴整齐,按照要求佩戴执勤袖标、警棍,做到文明执勤,尊重群众,礼貌待人。若因工作方式不当,导致企业事业单位或群众投诉的,出现一次扣10分,同时经开区有权无条件更换巡逻人员。3、巡逻期间,不得聚集闲聊,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参与与巡逻无关的事情,不得进入任何娱乐场所,发现一次扣10分。四、奖惩办法1、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该公司当月单项承包费。2、每月单项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下,每减少一分扣当月承包费300元,每季度连续两个月得分在85分以下,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如若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甲方荣誉受损,甲方根据造成损失的单项,逐项对乙方当月单项承包费用的10%进行扣除。4、乙方在履约期间工作符合甲方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合同续签,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五、实施与监督1、综合检查考核小组由经开区规划建设部、财政所、纪委办公室人员组成。2、扣分考核按标准执行,出现争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处理。3、扣分超过20分以上且影响极坏的,甲方可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四、服务期限及支付方式1、服务期限:壹年;2、服务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壹年。3、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月底由经开区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服务提供商于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向经开区出具正式发票,经开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服务费用。 *五、补充说明:1、园区生活垃圾(含垃圾桶清理)由管理服务提供商负责清运到罗江环卫所,罗江环卫所统一处理。2、合同签订后,双方对园区园林设施和市政设施进行交接;对于部分绿化草木已死亡、市政设施已损坏的,由经开区修复后移交,移交之前相应管理维护费用扣减。3、因经开区不具备园林绿化及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的相关设备设施,此次管理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器具(含市政巡逻相关辅助设备设施)均由管理服务提供商自行安排,且费用不另计。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备注:以上涉及的的具体事项,投标人如有不清楚,可现场查勘、了解或电话咨询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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