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电力培训大楼(阳光大酒店)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供电局电力培训大楼(阳光大酒店)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供电局电力培训大楼(阳光大酒店)租赁经营,招标人为民权县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民权县供电局电力培训大楼(阳光大酒店)租赁经营招标。
2.2地 点:民权县电业大道中段西侧电力培训中心大楼。
2.3房屋规模:总建筑面积5381.67平方米
2.4租赁用途:经营餐饮业和住宿。
2.5租 期:租赁经营期限 七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3) 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有饭店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更佳。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5)投标人需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人在中标后10日内签订协议。中标人未能签订租赁协议则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7日内退回。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民权县迎宾馆4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现场确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出不退。
4.2报名资料:
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投标人为个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3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
5.2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
5.3开标地点:民权县供电局电力培训大楼二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权县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8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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