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海曙分局生产综合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电信海曙分局生产综合用房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电信海曙分局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3GC06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电信海曙分局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室内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1]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白云街、环城西路交叉口。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7738.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2900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并符合招标人对项目总工期的安排。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室内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帐号:****************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4 年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月22日 9 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的发布
7.1时间:2013 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138*****566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 系 人:闫伟、许钗英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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