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报价邀请
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报价邀请
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
报价邀请
福建江夏学院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单位或部门)拟对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执行采购,现欢迎供应商参加前来响应报价。
1、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单位或部门)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15000元;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
3、项目内容及要求:
(1)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项目概算总投资10766万元,占地面积4390.7 ㎡,总建筑面积:29845.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001.2㎡ 。
本次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服务包括: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所需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计算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报价中。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和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符合采购人的意图和要求,获得有审批权的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若供应商编制的水保报告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负责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且不得要求另行增加任何费用;若经修改完善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水保报告编制费,并终止本合同。
(2)工作期限:自采购人提供相关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
(3)提交成果:符合闽侯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窗口收件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陆份,全部材料存档U盘或光盘陆份。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联系人: 许老师 , 联系电话:****-********
6、公告期限:截止至2021年 10月 13日 15:00 。
7、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 10月 13日 15:00。报价文件按本报价邀请直接打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需密封提交。提交地点:福建江夏学院综合楼一层B区后勤管理处会议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可能在校门口组织实施)。
附件:
福建江夏学院9号10号产教融合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1、 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本次项目实施服务符合国家工程项目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闽侯县相关部门收件要求。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每个供应商只能报一个价格,并在报价回执单上盖章。
5、若供应商少于3家应重新邀请。
报价回执单
报价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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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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