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21-240刑事案件勘验鉴定技术涉火案件竞赛现场布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省公安厅2021-240刑事案件勘验鉴定技术涉火案件竞赛现场布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公安厅2021-240刑事案件勘验鉴定技术涉火案件竞赛现场布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07日11: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 | ||
预算金额 | ¥54.5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人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311 12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工********323 |
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1-240刑事案件勘验鉴定技术涉火案件竞赛现场布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DFWCG********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1-240刑事案件勘验鉴定技术涉火案件竞赛现场布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刑事案件勘验鉴定技术(涉火案件)竞赛现场布置服务技术要求:
一、通用技术要求
1、服务方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按时完成现场布置工作。
2、服务方需协助采购人开展方案制定、竞赛实施等竞赛相关工作。
3、服务方用于布置现场的车辆等道具需结构完整,道具的布置和摆放要满足要求。
4、服务方需根据确定的方案,对道具进行点火和灭火操作,并确保得到的涉火现场满足竞赛的要求。
5、竞赛结束后,服务方需对比赛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6、涉火现场布置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服务方应开展过类似的工作,并具备安全实施的能力。
7、服务方应作出保密承诺,确保比赛考查方案不外泄。
8、服务方应全程录相记录现场布置过程,并将录相资料提供给采购人。
9.服务方需提供本次活动所需的医疗应急保障服务。
10、服务提供过程中涉及到的材料、人工、设备使用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方不得另外收取相关费用。
11、服务方应满足本文中所有的需求。
二、燃油车涉火比赛现场布置要求
1、燃油车涉火比赛现场需布置12个。
2、为模拟真实车辆燃烧,道具燃油车辆内需灌注一定量的燃油。
3、现场布置过程中,服务提供方应考虑油箱爆炸的风险,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三、电动车辆涉火比赛现场布置要求
1、燃油车涉火比赛现场需布置11个。
2、为模拟真实车辆燃烧,道具电动车辆内需配备真实的车用电池组。
3、现场布置过程中,服务提供方应考虑电池爆炸的风险,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四、服务质量要求:达到行业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不少于1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 2020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广东省公安厅
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311 1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联系方式:潘工********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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